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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碧水工程”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余姚市“碧水工程”2019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余姚市“碧水工程”2019年行动计划

 

根据《宁波市打赢治水提升战三年行动方案》和《余姚市人民政府<余姚市碧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围绕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为实现宁波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乡河网水系 “清澈见底”这一新的治水目标,进一步细化年度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主要领导有关五水共治和水环境治理新目标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宁波市打赢治水提升战2019年行动计划》和《余姚市碧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区三城”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源头治理,强化监管并重,高标准完成中央、省环保督查涉水问题的整改,高质量的创建“污水零直排区”。2019年底前完成建成区内河水质稳定达到V类水以上标准,30%内河实现“清澈见底”,县控以上断面稳定达标,市控以上断面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入海河流水质有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创建

   1.全面完成省“污水零直排区”创建验收。按照省市有关“污水零直排区”创建验收的标准和要求,突出抓住工业园区,集镇建成区“六小行业”及群众投诉较多的区域重点,在巩固提升前两批“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全年要完成梁弄镇、泗门镇、大隐镇、兰江街道和姚北工业园区5个创建单位接受省级验收工作(牵头单位:市“五水共治”办〈河长办〉;配合单位:相关乡镇〈街道〉)。

    2.全面推进市级“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马渚镇、牟山镇、黄家埠镇、临山镇、小曹娥镇、陆埠镇、丈亭镇、三七市镇、河姆渡镇等9个乡镇街道2019年要开展创建宁波市级“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各乡镇要对建设区域内的生活小区、沿街店铺、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开展全面的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要高度关注雨水井和新住宅小区,有计划的减少存量,杜绝增量,新住宅小区不得出现雨污错接、混接现象。至今年年底实现全市市域“污水零直排区”全覆盖,为余姚市创建宁波市级“污水零直排区”打下扎实的基础(牵头单位:市“五水共治”办〈河长办〉;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相关乡镇〈街道〉)。

    3.全面做好2018年创建单位的复验工作。城区四街道、朗霞街道、低塘街道、大隐镇和泗门镇作为2018年宁波市级“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单位,要查漏补缺,巩固提升,重点突出老旧生活小区、城中村和沿街店铺的雨污分流改造整治,发挥排水许可证的倒逼作用,对产生油污的行业及污水排放按规范经过隔油池预处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做到沿街、沿河店铺的排水户发证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五水共治”办〈河长办〉;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有关乡镇〈街道〉)。

        (二)实现城市内河的水质提升

   4.修订完善内河“一河一策”。以“清澈见底”为治理目标,通过对城区河道的污染源排查、自动监测、截污纳管、河道清淤、排污水口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和长效保洁等措施,制定《余姚市内河河道综合治理计划方案》,对全市城区35条内河进一步完善“一河一策” ,精细化对河道全过程实施管理(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五水共治”办〈河长办〉、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城区四街道)。

   5.实施常态化清淤工作。在前一阶段河道清淤的基础上,重点对城区内河开展规范化、常态化清淤工作,全年需进一步对建成区内河进行河道清淤,清淤数量不少于30%。同时加快推进马渚中河二期和慈江二期疏浚工程,全年需完成清淤16万方,投资392万元(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相关乡镇〈街道〉)。

   6.加大生态调水力度。进一步优化《余姚市生态调水方案(试行)》,在重点保障国控断面生态调水的基础上,要加强与省浙东引水管理局、宁波市水利局的对接,通过浙东引水工程西线、北线,水库调水及水闸调控等多种措施,在保证生活生产用水前提下,积极开展生态调水,计划全年完成生态补水1.0亿立米(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相关乡镇〈街道〉)。

   7.强化城区内河的监测管控。按照宁波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宁波市主要领导的决策部署,2019年8月底前完成姚江主要支流水质监测自动化建设,要加大城区内河水质监测监控力度,完善月度水质通报制度。切实强化压力传导,促进城区内河水质提升,实现宁波市提出的年内必须有30%的内河达到“清澈见底”的目标(牵头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国家电网余姚分公司、城区四街道)。

        (三)全力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

    8.加快推进截污纳管工作。继续抓好城区污水治理五期工程,完成8个老旧小区雨污分流,9个小区截污改造,2个城中村雨污分流改造以及三官堂河(姚江——阳明东路)等4条河道截污工程,按照《余姚市全面推进截污纳管工作,加快实施污水全纳管、排水全许可攻坚方案》和《余姚市城区“六小行业”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年度工作安排,年内城区和乡镇建成区“六小行业”、工业集聚区雨污分流要基本整治到位。全年计划实施治污水项目42个,当年完成投资10.0亿元(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城区四街道)。

    9.实施水域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市域污水主干管网输送复线建设工程,着力解决管网输送能力不足的问题;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项目,今年6月底完成应急工程,并开工建设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任务(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舜建集团,相关乡镇〈街道〉)。

   10.完善日常管理运维机制。切实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完工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运维机制,年底前确保第三方运维全覆盖,积极探索工业园区地下管网运维机制,今年在中意宁波生态园和经济开发区开展雨污管网第三方运维试点工作,完善考核体系,由专业的队伍做专业的事,提高园区雨污设施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此基础上在全市因地制宜地进行推广,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对这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开发区,有关乡镇〈街道〉)。

        (四)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11.强化断面水质的目标管理。深入实施流域控制单元水质达标(稳定达标)方案,上半年结合各级人大对《水污染防治法》专项执法工作,对《余姚市水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水环境功能区质量目标管理,实施“一月一监测”“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提醒”制度,确保全市13个县控断面水质同比不下降,劣V类水体不反弹,国控断面和省控交接断面稳定达到Ⅲ类水,市控以上断面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0%以上,城区内河水质达到V类水(牵头单位:市“五水共治”办〈河长办〉;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相关乡镇〈街道〉)。

   12.开展姚江支流综合整治。城区四街道12条设闸的重点支流在摸清污染源的基础上,3月底明确整治方案,年内全面启动,年底前城区每个街道要确保完成1条以上重点支流的整治任务,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6月底前要完成蜀山大闸多功能湿地示范项目工程并投入使用,切实改善姚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要全面摸清流域内排污(水)口的数量,结合内河整治和河道治理,分门别类,因地制宜地对溢流口、截污口和排污口进行有的放矢地整治改造,年底前全面完成3个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配合单位:市市“五水共治”办〈河长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舜建集团、舜农集团)。

   13.加快涉水行业整治提升。全面完成金属表面处理、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沙洗水洗、废旧塑料等五个涉水行业整治和加油站防渗漏改造任务;涉氮涉磷企业全面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实现达标排放;抓好电镀行业环境污染的深化治理,6月底前完成原地整治项目,年底前完成黄家埠镇电镀企业搬迁项目(牵头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

   14.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协同控制,按行业、区域、时限核发排污许可证,全面落实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加强证后监管和处罚。2019年完成农副食品加工等20个行业的固定源排污许可核发(牵头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

   15.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和综合整治。全面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环境违法问题,建立问题清单, 切实抓好整改; 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及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开展四明湖生态安全评估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牵头单位: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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