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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余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计划的通知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2019年余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        

 

2019年余姚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计划

 

为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2019年宁波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及以下,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83%及以上,二氧化硫削减1%、氮氧化物削减1%,挥发性有机物减排1130吨,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20%。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能源结构调整

1.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加强煤炭总量控制,严格控制低热值、高硫份、高灰分煤炭的使用和销售。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耗煤建设项目实行1:1.1的煤炭减量替代。(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商务局)

2.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多渠道拓展天然气气源,努力扩大天然气供应,稳定天然气发电,有序推进天然气分布式发展。对有集中供气条件和需求的企业,鼓励和引导有资质的管道或非管道天然气供气企业建设分布式天然气储气站,为企业或周边企业供气。以民生领域为重点推进天然气利用,促进天然气“入户扩面”,大幅提高居民与公共服务用气。(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加快高污染燃料设施淘汰改造。完成余姚众茂姚北热电剩余1台垃圾焚烧发电锅炉的升级改造任务。淘汰2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开展建成区茶水炉、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施排查,并实施关停淘汰。(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

(二)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1.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推动项目向优先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集中,加强规划环评宏观管理,制定项目准入环境标准。积极引导现有工业企业入园入区,结合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行动,通过提标改造、兼并重组、集聚搬迁等方式,推动传统产业向园区集聚集约发展。加快小微企业园区建设,新增小微企业园区2个以上,推动30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入园提升发展。全力推进宁波科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关停搬迁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关停搬迁。(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宁波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

2.全面整治“低散乱污”企业。全面开展以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的“四无”企业(作坊),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居住的“四违”企业(作坊)及安全生产不达标、环境保护不达标、节能降耗不达标、产品质量不达标的“四不达标”企业(作坊)为重点的“低散乱污”企业整治,完成2400家以上“低散乱污”企业整治。(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

3.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全面开展企业综合评价,推进产业和区域综合评价,建立健全用能、排污等要素优化配置机制。2019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年均较2018年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加强重点领域废气治理

1.加强工业废气治理

进一步深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建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完成20个VOCs治理项目,同时完成5个重点臭气异味治理项目。新建项目实施VOCs总量1:2替代制度。全面推广运用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在重点企业试点安装VOCs在线监测。(责任单位:宁波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

加强工业烟(粉)尘治理。按规定时限,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粉尘)、VOCs等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开展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的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10个。开展工业窑炉治理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完成工业窑炉治理项目13个、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29个。(责任单位:宁波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

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废气治理。完成余姚经济开发区远东工业城和余姚工业园区起步区“一园一案一策”废气治理方案编制,并完成年度废气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宁波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

2.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

优化车辆能源消费结构。深入发展城市公交优先战略,完善城市公交服务体系,引导公众绿色出行。积极发展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逐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中新能源车辆比例,新增(更新)新能源公交车78辆。加快老旧车辆淘汰速度,严格按要求做好老旧车辆的淘汰工作,对到年限的车辆如未主动淘汰的应强制注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宁波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市公安局)

加强车辆环保管理。2019年7月1日起,全市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严格执行非免检新车环保核查制度,未经环保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注册登记。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采取停放地巡检、道路抽检以及尾气遥感检测等方式,强化排气超标车辆执法监管。(责任单位:宁波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市公安局)

加大交通设施建设力度,缓解“行车堵、停车难”现象。打通断头路、改造瓶颈路段路口、增建停车场,同时优化相关禁行、限行等方案,更加科学配置交通流量,提高道路通行率。(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提升燃油品质。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进行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普查和申报登记制度。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低排区)。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口作业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推进高耗能农业机械报废和淘汰。(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宁波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

3.加强建筑工地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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