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企业服务科、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
现转发《宁波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的通知》,请通知相关企业按要求积极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1月21日,联系人:余姚市经信局行业管理科 黎盈盈 联系人:62831688/18058548737 邮箱:635060747@qq.com。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支持我市优质产品生产企业拓市场稳增长,我局拟编制《2021年度宁波市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在宁波市行政区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已正常运营3年以上,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两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3.推荐目录的有效期为一年,上年度已列入推荐目录的企业,本次需重新申报。
二、申报产品条件
申报产品所属行业主要为电气、建材、智能化装备、纺织服装、家具、文体用品、金属制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医疗器械、交通运输设备等,产品由政府职能部门认定(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国驰名商标”企业所生产的主导产品、“品字标”产品、浙江制造精品;
2.市自主创新产品;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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