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发展服务科、中意宁波生态园区经济发展服务科、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科,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评定工作的通知》(甬经信笺〔2026〕23 号)、《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25〕5号)、《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余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工业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经发〔2025〕45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为依法经营,信用状况良好的工业企业,具有部署实施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并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
(二)申报项目应具有技术先进、市场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特征,有较强的行业代表性,愿意积极配合政府组织的经验推广、现场交流、参观学习等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项目要求于2024年1月(含)以后开工建设,且于2025年12月完成全部建设工作并投产,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项目总投资(不含土地和建筑费用,限于设备、软件及技术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备案。项目应按规定完成项目备案(核准),且在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2月14日)前填报列入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计划库(入库网址:https://qyfw.jxj.ningbo.gov.cn/#/index/policyLibrary?id=7),同步登录“浙企智造在线”(https://xzz.jxt.zj.gov.cn)完成“基础级智能工厂”培育申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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