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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玉环县社会应急服务联动工作机制方案的通知

2023-08-0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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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玉环县社会应急服务联动

  工作机制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完善玉环县社会应急服务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玉环县社会应急服务

  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各镇乡、县级各职能部门在创建“平安玉环”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各类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县政府决定,建立县社会应急服务联合行动网络。县社会应急服务联合行动网络是由镇乡和县级职能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以及社会团体共同组成,集应急抢险、处置警情、公共服务为一体的快速反应机制。各联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完善处置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处置,为人民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实现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应急服务联动工作,成立县社会应急服务联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茂芳

  副组长:金富盛(县府办)、王卫兵(县人武部)、洪进锋(县监察局)、肖加福(县委宣传部)、梅东晓(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信访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劳社保局、县建设规划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县卫生局、县林特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县安监局、玉环港航分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玉环海事处、县武警中队、县供电局、县烟草局、县电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各镇乡人民政府。

  领导小组在县政府应急办设办公室,县府办副主任金富盛兼任主任,县公安局副局长翁振贵任副主任;在县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设立县社会应急服务联动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县公安局副局长翁振贵兼任主任。指挥中心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日常指挥、协调和综合等工作,经县政府授权,代表县政府直接指令联动单位派员处置相关警情。各联动单位要分别设立联动机构,做到及时出警,积极开展救援、救助和抢修工作。发生重大火灾、重特大交通事故、环境污染、食物中毒、重大燃气泄漏等重特大灾害事故和危难事件时,各联动单位更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全力以赴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各镇乡要建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保障经费,确保当地社会应急服务联动网络有效运行。

  二、职责分工

  1、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参加大型抢险救灾工作,组织专业人员指导处置民间发现的军用爆炸物品,参加处置现役军人与地方人员之间发生的治安案件和矛盾纠纷。

  2、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全县新闻媒体对重大突发性事件、灾害事故及抢险救援活动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协助处置对新闻媒体的求助、投诉和举报,宣传抢险救援及社会联动工作。

  3、县监察局。负责联动成员单位履行应急救助职能的督查工作,受理处置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4、县公安局。受理处置有关刑事、治安案件的接处警,受理处置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堵塞的投诉,受理处置市民紧急求助事项,受理处置全县消防安全工作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参与各种灾害事故抢救和处置突发事件(按照《玉环县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5、县政府应急办。协调处理县社会应急服务联动的日常相关工作,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向县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置紧急重大事务,审核相关应急预案的更新,指导预案演练和公共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搞好督查和应急事件调查评估工作。

  6、县发展和改革局。受理处置各种哄抬物价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受理处置各种行政乱收费的投诉和举报。

  7、县教育局。受理处置学校教师、学生意外事故的投诉和举报,受理处置学校乱收费、体罚学生等情况的投诉和举报。

  8、县信访局。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和群众集体来县、赴市、去省、进京上访及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协调处理跨镇乡、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9、县民政局。受理处置复退军人、军烈属、伤残军人的求助、投诉和举报,受理处置老年人、孤儿、弃婴(童)、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请求,受理处置乞讨等人员的救助管理,受理处置殡葬工作、老龄工作、民间组织管理、福利彩票销售等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受理处置救灾救济捐赠款物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受理处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受理处置跨镇乡边界争议纠纷。

  10、县司法局。受理处置对律师违规接案、收费等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对求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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