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落实农技推广人员工作责任
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促进农技推广机制和服务创新,建立和实现政府扶持与市场引导机制相结合、公益性服务与市场性经营相结合、以国家农技推广专业队伍为主体、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协会)与民营经济中介服务组织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多元化多层次充满活力的新型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32 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责任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3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县全面落实农技推广人员工作责任,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我县农业发展的实际和农民对科技的需求,以有利于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有利于加快城乡统筹和促进生态农业及其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有利于创建新型的农技推广体系为立足点,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组织体系完整,职责任务明确,运作方式高效,绩效评价科学,奖惩手段有力,保障措施到位”的要求,在我县建立起以首席农技推广专家为龙头,农技指导员为骨干,责任农技员为基础,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为补充的四级联动新型农技推广体系。
三、主要内容
在我县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渔业、林业等方面承担技术推广工作的农技推广机构中,开展以责任制为核心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考核体系、培训体系和保障体系等农技推广五大体系建设。
四、建立完善新型农技推广组织体系
要以我县农业经济为基础,以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为依据,合理设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责任农技人员。县级农技推广机构主要设置县农技推广中心、县畜牧兽医局、县农机总站、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县特产技术推广站和县林业技术推广站;乡镇设置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农技人员主要设置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和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
(一)首席农技推广专家。根据目前我县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的实际情况,设置粮食、蔬菜、畜牧、水产增养殖、捕捞加工、特产、林业等7个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岗位。
担任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的条件:一是县级农技推广机构中具有中级以上农业专业技术职称;二是其专业水平和技术水平较高;三是具有较高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指导服务能力。
(二)农技指导员。从县级农技推广机构中具有初级职称以上除已担任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农技指导员由县主管部门按专业技术推广的岗位需要合理设置,对配有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的专业,原则上至少应配备1名农技指导员。今后根据产业发展的不同情况,逐步调整,适当增加主导产业的农技指导员岗位。
(三)责任农技员。由各乡镇会同县级主管部门从乡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中现在编的具有初级职称以上的农技推广人员中聘任。责任农技员岗位因需设置、因乡镇设置,农业特色产业比较明显的乡镇可设置相应专业的责任农技员。
(四)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民营科技组织、基层农资服务站、原乡镇兽医员等社会化科技力量积极参与农技推广活动。各乡镇要按照“村村都有科技示范户”的要求,大力培养农村各类科技示范户,并对本乡镇所辖范围内的各类社会化科技力量加以扶持和引导,充分发挥其对农业科技的“传、帮、带”作用。由于当前畜禽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各乡镇要优先将本区域内参与畜禽防疫工作的属于政府“花钱买服务”的原乡镇兽医员确定为社会化农技推广人员,并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责任。
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和责任农技员的聘期一般为2年。
五、建立完善农技推广技术人员的责任体系
(一)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的岗位职责: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时常需求;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研究提出相应专业领域的产业发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等方案;组织农技指导员和责任农技员完成上级政府和部门提出的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当地农业生产中出现的生产技术问题,及时解决农业突发事件;带头开展农技实验、示范,为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提供相关技术信息和咨询服务,并承担相关培训工作;为我县农业产业制定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及其重大农业科技决策提供咨询。
(二)农技指导员的岗位职责: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和法规,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及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重点承担面上的农技工作指导和咨询培训,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实验示范:联系乡镇责任农技员、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重点示范户等,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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