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试点创建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玉环县试点创建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活动方案
为提升农村基层组织管理土地(包括矿产,下同)整体效能,推进土地执法模范乡镇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矿产资源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试点创建,建立健全村级土地管理制度,增强试点村两委和村民的国土意识,并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县依法用地,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创建内容
详见附件《玉环县试点创建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考核评分表》。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25日—12月31日)。通过调查摸底、认真分析和征求意见,在全县范围确定20个基础较好的行政村作为试点村。召开动员会,部署任务,启动试点创建。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月1日—5月15日)。国土部门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各试点村按照创建内容和要求,制定实施计划,落实具体措施,建立相应台帐,完善各项制度,全面推进创建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5月16日—6月15日)。各试点村自查自纠,深化完善。由县国土部门牵头,会同县城管执法、建设规划、农办、农业、“双违”办、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实地检查验收:
1、听取试点村汇报;
2、查看文件、资料、台帐等;
3、抽查在建项目依法用地情况;
4、检查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5、评议打分。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1年6月16日-6月30日)。对拟命名创建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的试点村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创建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活动是促进我县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建立农村土地管理新秩序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乡镇(街道)和试点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合力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二)严格考核,激励先进。对于试点村,未因其他工作被“一票否决”且创建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由县政府授予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称号,一次性奖励给示范村集体10万元,并优先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于村级土地管理协管员,实行工作补贴,按照《协管员职责》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且个人没有被“一票否决”的,由县政府给予每人补贴5000元;中途任职的,按实际任职月份发放。同时,评比若干名创建工作先进个人,每人奖励1万元。
附:《玉环县试点创建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考核评分表》
附件:
玉环县试点创建土地民主管理示范村
考核评分表
创建内容 | 序 号 | 具体要求 | 评 分 标 准 | 标准 分 | 自评 分 | 考核 分 |
一、管理制度 完备,机 构健全 (15分) | 1 | ①成立创建领导班子 | 未成立的扣1分 | 1 | ||
②土地管理工作纳入村工作目标责任制 | 未纳入的扣1分 | 1 | ||||
③每季度召开1次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分析问题 | 查看会议纪录,每少1次扣0.5分 | 2 | ||||
2 | ①建立《土地动态巡回检查制度》 | 未建立的扣1分 | 1 | |||
②建立《信访制度》 | 未建立的扣1分 | 1 | ||||
③建立《村级土地协管员职责》 | 未建立的扣1分 | 1 | ||||
3 | 制订土地管理村规民约 | 未制订的扣3分 | 3 | |||
4 | 制订土地管理事项民主决策和公开制度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uanshi/20230801/44237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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