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弱助残的优良传统,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理解、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维护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物质文化成果的平等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浙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制定并实施以下优惠政策。
一、本政策享受对象是常住户口在本辖区的残疾人。
二、城镇、农村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三、残疾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医院享受挂号、就诊、交费、取药四优先。
四、就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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