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政办发〔2011〕30号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 大麦屿港区进出港航道及锚地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大麦屿港区船舶航行安全和锚地有序管理,营造港区对外开放良好环境,现就加强大麦屿港区进出港航道及锚地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航道及锚地范围 大麦屿港区进出港航道及锚地水域范围依照浙江海事局《乐清湾进港航道、锚地调整公告》(浙海航〔2008〕8号)的规定,主要包括乐清湾进港航道、乐清湾外候潮锚地、引航检疫锚地、大麦屿4号和5号锚地。其中,乐清湾进港航道宽度要求在以上,确保大型电煤运输船、对台直航客船和集装箱船等船舶的进出港航行、锚泊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大麦屿港区航道及锚地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副县长陈学杰任组长,海事、港航、安监、海洋与渔业、边防、大麦屿街道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司其职,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安全管理合力。领导小组在县府办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相关单位处置渔网碍航等事件。 三、强化落实责任 县政府、大麦屿街道、有关村两委、渔民逐层签订安全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明确各级责任人员,落实安全责任,督促渔民规范安全生产作业。采用通告的形式告知渔民大麦屿港区进出港航道及锚地水域范围,定期组织对从业渔民的安全教育,督促渔民禁止在航道及锚地水域生产作业,禁止每年冬末春初在航道及锚地水域进行鳗苗捕捞作业,自觉维护水上安全交通秩序和良好的通航环境。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uanshi/20230801/442221.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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