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政办发〔2011〕45号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玉环县气象防灾减灾联合会商制度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现增多、增强和更加异常的趋势。我县地处东南沿海,历来是台风等气象灾害频繁侵袭之地,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对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强化气象防灾减灾体系中“政府组织、部门联动”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县气象防灾减灾服务能力,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气象防灾减灾联合会商制度的通知》(台政办发电〔2010〕25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玉环县气象防灾减灾联合会商制度。 一、联合会商职责 在县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交流,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共同分析气象条件对各行各业和群众生活的影响,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意见与建议。 遇重大灾害性天气时,根据县气象台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情况,相关部门到县气象局会商,提出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见、建议,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御措施。 二、联合会商单位 联合会商的组成单位为:县气象局、县建设规划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林特局、县旅游局、县国土局、玉环海事处、县应急办。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uanshi/20230801/44210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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