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村、镇属各单位:
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2011年上半年,全镇将进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的换届选举,这是我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为认真做好全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者、实践者。搞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领导班子整体素质的有力举措,是完善党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镇农村“十二五”期间改革、发展和稳定,全面建设惠及全镇人民的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形势,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各项任务。
二、全面把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这次村级组织换届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宪法、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以及省、市、县为本次换届制定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扩大党员群众有序政治参与,集中广大党员群众的意志和智慧,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级组织班子,为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这次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又稳又好。稳,就是要平稳开展,有序推进;好,就是要选出能肩负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任的坚强领导班子和优秀的带头人队伍。通过换届,努力使全镇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自治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农村党员群众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和社会和谐有效推进。
三、认真落实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求
1、严格把握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条件。教育和动员党员群众把那些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能带头带领创业致富、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班子,特别是要选准选好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旗帜鲜明地反对把那些近年来有违法犯罪和违纪行为、参加邪教组织和非法活动、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村干部。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精神,指导各村在村选举办法中提出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条件,明确被判处刑罚未执行完毕,刑满释放(或被判处缓刑考验期满后)未满5年,解除劳教未满3年,违法生育、非法领养、非法性别鉴定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等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员一律不能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自荐人),出现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对村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候选人(自荐人)也要明确这些要求。要加强候选人(自荐人)的资格条件审查,推进审查关口前移。各村要对照“五类”人员标准,组织对全体党员和有意参选的对象提前进行排摸。在全面掌握不能确定为候选人(自荐人)的对象底数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候选人(自荐人)联审制度,村级要对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报镇村级组织换届候选人(自荐人)资格联审办公室进行联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自荐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或未参加自荐而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补审,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2、进一步优化村级班子结构。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从严控制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职数,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名额,每个村一般3—7人,具体人数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村级要加强把关。进一步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兼职的比例,引导、鼓励和支持党员特别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具备条件的村要通过法定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引导、支持和鼓励村党组织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通过选举兼任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成员。进一步加大女干部选拔力度,积极推动妇女进村“两委”班子,完善村民委员会妇女委员的专职专选,确保每村都有1名以上女干部。鼓励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有志于扎根农村基层工作的党员大学生“村官”通过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参加村党组织选举;到村任职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村选举办法明确选民资格,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
3、全面落实“先定事、后选人”和“三项承诺”要求。在村级组织特别是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前,各村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根据本村实际,制定三年发展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并围绕目标和任务开展竞职和选举。在“先定事、后选人”过程中,全面推行候选人(自荐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候选人(自荐人)要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全面推行创业承诺,候选人(自荐人)要围绕本村发展目标,提出任期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向党员村民作出承诺。有条件的地方,统一组织竞职演说,以进一步改进候选人(自荐人)介绍方式,增加选民对候选人(自荐人)的了解,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竞职演说要以创业承诺为主要内容。全面建立辞职承诺制度,候选人(自荐人)应承诺当选后,若出现违法违纪、不能正确履职或群众评议差等情形的,主动辞去职务,书面辞职承诺书即为辞职申请书。三项承诺书应一式3份,在候选人(自荐人)签字后,1份乡镇备案,1份交村选举委员会或村党组织,1份在村务公开栏上张贴。各村要加强审核把关,特别要防止擅自处分集体资产的承诺,不切实际的承诺和把个人捐助村内公益事业与选举挂钩。另选他人形式或未参加自荐而选出的人员有效当选后也要作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
四、扎实有序推进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一般按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再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的顺序进行。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在2011年4月上旬基本结束。基层党组织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换届选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扎实有序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健康顺利推进。
1、做好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全面推行“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由群众推荐、党员推荐和上级党组织推荐、审核相结合产生,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公推直选”的做法,不断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增强党组织在农村群众中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号召力。一是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要不断扩大候选人推荐过程中的民主,群众推荐可以户为单位或由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推荐。群众推荐要与开展对全体党员的满意度测评相结合,党员和群众推荐票数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要根据党员、群众和上级党组织推荐的结果,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经镇党委审核、考察和县资格联审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确定为候选人。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数不高或群众满意度测评不高的,不能确定为候选人。二是改进村党组织的选举方式。具备条件的村,在公开民主推荐确定候选人的基础上,可以实行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三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要把党员在村级组织换届中的遵纪守法、模范带头作用等表现,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全村党员带头落实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各项要求,带头维护好换届环境,为广大群众作出示范和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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