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
除火患、保生命”
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椒江“2·11”、温岭“2·23”、临海“2·25”及路桥“2·26”等亡人火灾事故的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3〕22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于2013年2月26日至6月5日开展全县“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平安玉环”建设总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紧紧抓住影响我县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结合省政府开展“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违法建筑拆除)专项行动,按照“检查全覆盖、整治全到位、档案全建立、火患全清除、人员全培训”的总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广泛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实现两个“100%”和两个“坚决”:即专项行动整治对象的排查率达到100%、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坚决防止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县长陈挺晨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除火患、保生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在县消安委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指挥调度。同时,成立督查组(见附件2),各督查组每月中旬前必须完成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于每月18日前上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锋,电话:81732064,13906868451),并由办公室下发通报。
四、整治重点
(一)居住出租房。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出租后用于或者兼用于居住的房屋进行彻底排查,重点整治疏散楼梯和消防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违规拉接、用火用电管理混乱、室内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装饰、消防器材和设施未按要求配置、违章搭建等问题。
(二)商业店铺。对经营性商业场所,包括餐馆、洗衣店、商店、美容美发店、足浴店、按摩店等各种商铺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经营场所和人员住宿未采取防火分隔且未独立设置消防通道、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规设置影响消防安全的广告牌和违章建筑等问题。
(三)小宾馆。对客房数在50间以下的宾馆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重点整治未经消防备案及消防安全检查、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要求、电气线路违规拉接、室内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装饰、消防器材和设施未按要求配置、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
五、步骤任务
专项行动时间为2013年2月26日起至6月5日,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总结通报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6日至3月5日)。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专项行动的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细化专项行动要求,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发动各社会单位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3月8日前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6日至5月31日)。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消防工作职责分工及“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发动村居社区和参与“网格化”排查火灾隐患的人员、安监所人员、派出所民警、消防工作站人员等基层力量全面开展排查登记,并如实填写《全县“除火患、保生命”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见附件3)以存档备查。对排查的场所要按照整治标准(见附件4、附件5、附件6)督促限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严格依法查处。要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协作机制,采取检查指导、联合执法、综合治理、行政强制整改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
(三)总结通报阶段(6月1日至6月5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5月30日前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将对全县“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迅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将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和基层单位,建立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确保强力推进专项行动。
(二)强化措施,联动配合。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要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落实“五个一”措施,即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消防工作;组织一系列宣传发动活动,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专项行动;制定一个严密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任务和要求;开展一系列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消除火灾隐患;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培训,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能力。各有关部门要紧密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专项行动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全民发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普及消防知识,通报火灾警示案例,大力宣传“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对工作动态跟踪报道,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予以曝光。要重点加强对老弱病残、流动人口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逃生自救能力。企业要对所有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要针对居住出租房、商业店铺以及小宾馆的火灾特点,制作消防知识宣传单(见附件7),送达居住出租房、商业店铺以及小宾馆业主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乡镇(街道)、玉环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将“除火患、保生命”百日攻坚战专项行动纳入到工作考核和干部考核。对专项行动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排查整治走过场导致发生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从严依法依纪查处。
附件:1.全县“除火患、保生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督查组分组名单
3.全县“除火患、保生命”专项行动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4.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5.商业店铺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6.小宾馆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7.全县“除火患、保生命”专项行动宣传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