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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玉环县2013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8-0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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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玉安监管〔2013〕14号

玉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玉环县2013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玉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企业:

现将《玉环县2013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玉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玉环县2013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发[2010]59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根据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省、市安监局《2013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不断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3年全县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全面贯彻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深化开展危化领域本质安全提升整治为契机,以国发〔2011〕40号、国发〔2010〕23号为总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化推进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企业责任主体,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提高除患能力;全面开展并完成未经正规设计化工装置的安全设计诊断工作。

(三)完善提高首批15种并开展第二批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应用改造;完成涉及重点监管危化品的生产装置和设施以及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

(四)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活动,及时依法提请县政府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

(五)提高隐患治理成效,做到一般隐患立即整改,整改率达98%以上;重大隐患100%完成整改或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三、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一)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象。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重点监管品种、重大危险源(简称“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企业;涉及未经正规设计化工装置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的单位;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企业;位于城镇区域内的非民用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内容。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危化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和工作部署,今年排查治理以下重点内容。一是企业合法合规性。重点排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规章要求落实监管监控措施,是否依法取得安全许可,建设项目是否严格遵循“三同时”程序和阶段性要求,是否依法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工作。二是企业及装置的区域适应性。新建企业是否在政府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企业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内部生产储存装置安全间距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总平面布置或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布局的情况。三是企业安全控制系统先进性。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工艺和品种(特别是涉及第二批目录单位)的装置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改造,是否处于在线、适用状态,是否对未经正规设计的装置开展设计诊断。四是设备设施适用性。企业是否根据实际装备安全设备设施,安全设备设施布置是否合理,易燃易爆场所(区域)是否使(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爆设备设施或电器。五是法定检测检验有效性。需法定检测检验的设备设施(防爆电气、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阀、压力容器管道、仪器仪表、各类动态报警系统等)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检测检验,检测检验单位资质是否有效。六是安全管理制度实际执行性。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结合实际建立并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变更管理、安全作业管理、培训与教育、应急救援、事故管理等各项制度,对承包商等外委作业单位和人员是否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七是操作规程严密性。企业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装置开停车作业、设备设施检维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工艺装置作业、动火、登高、用电等特种作业是否制定严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八是人员条件符合性。企业从业人员条件是否符合法规规定要求,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依法取得安全资格并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严格持证上岗,企业员工培训教育是否落实。九是应急管理针对性。企业是否针对实际编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对重大危险源是否制定专项预案并依法依规落实管控措施和“两牌一箱”,应急预案和重大危险源是否备案。十是隐患事故警示性。企业是否根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设立“隐患整改告示牌”,发生死亡事故企业是否依照规定设立“事故警示牌”。

四、工作内容与步骤安排

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县安监局负责指导督促全县危化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乡镇(街道)安监所负责指导督促各自辖区内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和步骤安排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领导值班制度;梳理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活动。

2.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要聘请专家进行重点安全检查,查找内外部安全间距、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

3.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聘请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对企业采用的工艺系统及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一次全面安全评估和分析鼓励开展化工行业危险与可操作分析(HAZOP)应用和国外专业公司安全咨询,并在前填写《已建企业化工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情况确认表》(附件1)报县安监局。

4.组织开展未经正规设计化工装置的安全设计诊断,查找先天设计缺陷和不足,邀请中介机构对企业设计诊断情况进行确认,并在月15日前填写《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计排查诊断表》(附件2)报县安监局。

5.建立详细的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重大隐患严格按照治理目标、经费、机构、时间和安全措施“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6.符合挂设事故隐患告示牌条件的、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的,按规定挂设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和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并落实整改或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7.开展危险作业场所“一牌、两标、三示”工作。在构成重大危险源等危险作业场所,设立安全生产责任牌,明确责任内容、责任人员、责任区域等。在危险作业场所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标识。在厂区范围内明确危险性和禁止性提示、安全路线区域提示、应急处置提示。

8.组织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排查隐患、处置事故初发状态、应急疏散逃生和配合专业救援能力。

9.结合《关于提高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安全生产从业条件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2010〕45号),按照总局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并于前填写《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能力调查表》(附件3)报县安监局。

10.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情况书面报告制度。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总体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等。

企业第一次全面排查工作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并向县安监局报告隐患排查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要结合实际,按照《危化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http://www.zjsafety.gov.cn/cn/zxwj/93094.shtml)组织开展。

(二)县安监局和乡镇(街道)安监所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按照本方案要求,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工作。须完成以下主要工作:

1.结合本质安全提升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和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并部署落实,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开展各阶段工作,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帮助企业及时落实工作任务;对未严格落实工作的企业,及时通报、约谈,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严格分类监管,实施分级跟踪督办;督促重大隐患严格“五落实”要求,必要时,责令局部或全部停产整改。

4.坚决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活动。

5.指导督促企业按照相关技术性规范文件要求落实安全作业措施;引导企业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两牌一箱”、事故警示牌、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和化学品事故专项报告等四项制度。

6.按照工作要求,分类引导企业加快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升级改造和安全设计诊断工作。

7.依照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规定,有效利用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督促企业及时完成隐患整改;对整改无望的,及时提请县政府依法关闭搬迁。

8.制订执法计划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建立安全检查记录等台帐,规范档案管理;加强夏季高温、台风雨季及节假日等特殊时节的监督检查。

9. 汇总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分析通报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企业的日常检查,县安监局将在年中和年末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监督检查,并通报情况。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5月中旬前)。研究制定玉环县2013年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动员企业部署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5-12月份)。企业对照《危化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开展工作,详细记录排查情况,建立隐患信息档案,落实治理监控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并在每年6月10日、前填写《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书面报告表》(附件4)上报县安监局和乡镇(街道)安监所。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确定本地整治重点范围和重点单位,按要求及时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3.总结分析(12月份)。企业做好全年隐患治理情况总结,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全年情况总结应依规定书面报告县安监局和乡镇(街道)安监所。乡镇(街道)安监所及时完成工作总结,汇总数据、分析成效,提出对策措施建议,并于前将工作总结及《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汇总表》(附件5)报县安监局工矿科。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化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治理,是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动员,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格要求。要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工作重点,指导和督促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隐患排查治理过程要求,对因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加大对单位和个人的处罚。

(三) 强化责任,夯实基础。要明晰安全生产主体,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全员治违、查隐患等排查治理活动,使之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员工的日常行为。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监督检查基础台帐和档案;创新管理,及时研究解决监管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

(四)综合治理,力求长效。要加强与公安、环保、交通运输、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及时通报并联合打击排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形成监管合力。

(五)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多层次多渠道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宣传,发挥媒体和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工作深入深化。

附件:1已建企业化工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情况确认表

2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计排查诊断表

3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能力调查表

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书面报告表

5、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汇总表

附件1

已建企业化工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情况确认表

填表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日期:        

企业

基本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所属集团(或主管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经济类型

 

企业类别

生产□  使用□   储存□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首次领证时间

 

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通讯

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占地面积

(亩)

 

从业人员数

 

企业销售收入

(万元)

 

企业概况

 

生产、储存设施或装置情况

生产设施或装置

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安装情况

生产设施或装置名称

生产能力吨/

是否已安装,采用何种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自动化安全控制情况:

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等重要参数的自动监控、自动报警和连续记录等)自动化检测监控系统情况:

安评机构确认意见

安评单位

 

资质

 

最后一次安评报告出具日期

 

安评报告评价范围

 

是否出具确认报告?

 

确认意见:

 

 

 

 

 

 

 

 

确认人:             负责人:        

                                 一三年  月   日(单位公章)

本单位对未完成安装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安装计划

                     

 生产设施或装置包括: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

2、设计新纳入重点危险工艺范围的物料和产品中均含有爆炸品的;

3、涉及新纳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范围的受热、遇明火、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的化学品和其他已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

附件2

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计排查诊断表

企业名称(盖章)                         排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装置名称

投产

时间

设计单位

是否具备

设计资质

是否有符合要求的设计图纸

装置和图纸是否相符

是否需要设计诊断

排查单位

填写说明:

1、每家企业填写一份,要涵盖企业所有生产储存装置,填写不下可附页;

2、对于存在未设计、超资质范围设计、未按照设计建设以及装置图纸不符等情况的,都视为需要进行设计诊断的范围;

3、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布置图、设备布置图、工艺流程方框图等;

4、排查单位可以是企业自行组织或者是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开展。

中介机构

确认意见

经过排查,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是、否)与设计符合,(是、否)需要开展设计诊断。

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负责人签字

同意                       确认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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