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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参保工作的通知

2023-08-0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各村:

根据《玉环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玉政发[2012]44号)和《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玉人社发[2013]84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1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政策宣传

城乡居民医保主要解决我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人员看病就医问题,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今年继续实施《玉环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玉政发[2012]44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筹集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50元,其中财政补助300元(不包括体检费),个人缴费150元。

各村应全面部署,大力宣传医疗保险政策,把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好处给群众讲清楚,促进群众主动参保。

二、明确目标任务

2014年度,我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目标是:全镇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593人。努力扩大医保覆盖面,争取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使辖区内的居民实现应保尽保。

三、统一业务流程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与缴费实行分级负责,参保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期内持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提出申请并缴费,村汇总后统一交镇劳动保障所,再由乡镇统一上交县社保中心。乡镇在确认申报的参保信息后,再与各村结算医保保费,建立与参保人的医保关系。各村应指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干部担任参保数据的汇总、审核和申报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和不发生人员漏保。

四、掌握参保进度

2014年的参保登记和保费征缴工作于2013年10月25日开始至2013年12月9日止。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5日至11月20日,各村开展参保登记、缴费和信息上报工作;11月21日—12月9日,由乡镇分村向县社保中心申报参保人员名单,期间可在网上更改、增减参保人员明细。

12月9日以后,社保中心关闭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功能,不再接受参保申请。申报系统只提供费用结算和参保信息查询功能。 

五、注意几个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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