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基层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精神,提升工会干部的能力素质,深化职工之家建设,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基层工会中开展“争创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争当职工信赖的‘娘家人’”活动(以下简称“双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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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中国工会十六大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精神,保持工会同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引导职工发挥主力军作用,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在践行群众路线中转作风,以更加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真正成为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充分激发工人阶级主力军的作用,以改革为动力,协调劳动关系、参与社会治理,助推经济转型,充分发挥工会在组织、引导、服务职工中的重要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建设玉环再立新功。
二是坚持以职工为本。从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面临的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入手,情系职工、面向基层,扎实做好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工作。始终以职工之家和职工“娘家人”的要求定位,切实掌握实情,加强民主参与、妥善化解矛盾、竭力服务职工,推动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三是坚持依法维权。保障职工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重要最基础的工作。要把赢得职工群众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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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和支持,作为工会工作的重点,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与时俱进。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把握职工需求,不断赋予职工之家新内涵、新内容,注入新活力。广大工会干部要摆正角色定位,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尊重基层实践和创造,总结新经验、推广新做法,使职工更加信赖工会组织,更加信赖工会干部,始终保持职工之家的强大生命力,始终保持工会干部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双争”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最广泛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使工会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职工群众,更加符合职工群众意愿,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力争到2017年,全街道80%以上的基层工会建设成为“六有”合格职工之家,创建市县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20家,同时配备、培养、选树一批深受职工信赖的优秀工会干部,努力把各级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真正成为职工信赖的“娘家人”。
四、基本要求
(一)争创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1、健全组织体系。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健全,单独设置工会工作机制,依法独立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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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工作;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产生符合有关规定,工会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依法进行工会法人资格或工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有单独工会财务账号,独立使用工会经费;加强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加强会员会籍管理,职工入会率达到90%以上。
2、促进科学发展。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主要载体,深入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和谐奔小康”,“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等劳动竞赛,推动企业经济发展,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和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激发干部职工的创新活力;加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培养、评选、表彰、宣传和管理,激励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3、履行维权职责。建立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企业单位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行厂务公开,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公司制企业依照有关规定选举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参与企业管理;协助和督促行政落实国家各项涉及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
4、实施素质工程。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职工;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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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职工”活动,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和“双元制”教育,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体育活动,推进职工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
5、服务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疾苦,倾听职工呼声,积极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热心服务职工群众,努力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开展送温暖活动,把工会、职工帮扶服务点、“职工之家”建设统一起来,着力打造基层服务型工会。大力推行会员普惠制,履行帮扶困难职工“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协调人”的职责。
6、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党工共建活动,工会领导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廉洁自律,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资产;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基础资料齐全;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会员代表常任制,实行会务公开,接受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监督;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双亮”、“双爱双评”活动,按照会员群众意愿开展活动,提升工会工作水平。工会工作有创新、有特色。
(二)争当职工信赖的“娘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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