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办、各村: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龙溪镇委员会
龙溪镇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9日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为确保镇党委部署的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就今年镇党委、镇政府领导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作如下分工。
一、施明强同志
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并重点负责抓好深化作风建设和全面落实《龙溪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工作。
二、李卫国同志
对全镇政府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按照县对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要求,落实好政府班子及其成员的领导责任。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推进“三公”经费管理公开和财政预决算公开(党政办牵头,纪委办、组宣办、财政所等参与)。
2、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党政办牵头,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村镇建设办、便民服务中心等参与)。
三、赵陈焕同志
对分管线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各项制度(党政办、组宣办牵头,人大办、纪委办等参与)。
2、深化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健全干部多维考核体系(党政办牵头,组宣办、纪委办等参与)。
3、按照分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关于公务接待、精简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的要求落到实处(党政办牵头,纪委办、财政所等参与)。
4、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综治办牵头,各办参与)。
5、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实名举报优先处理反馈制度和基层信访举报受理机制,推行信访公开听证(信访办牵头,党政办、人大办、纪委办、组宣办等参与)。
四、黄仁同志
对分管线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纪委办牵头,各办参与)。
2、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镇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纪委办牵头,党政办、组宣办等参与)。
3、深入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细则,实施项目化管理,探索制定绩效评估办法,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纪委办牵头,各办参与)。
4、深化领导干部廉政风险干预机制建设,落实中层正职勤廉跟踪督评工作(纪委办牵头,各办参与)。
5、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防止利益冲突机制。(纪委办、组宣办牵头,各办参与)。
6、围绕“坚决整治突出问题、加强惠民工作督查、狠刹违纪违规行为”三个方面任务20项具体工作,着力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等相关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纪委办牵头,党政办、组宣办等参与)。
7、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加强理想信念、党纪政纪和从政道德教育,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深入实施廉政风险干预(纪委办牵头,党政办、组宣办等参与)。
8、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功能和治本功能(纪委办牵头,各办参与)。
9、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制定村务监督目录,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积分管理考核,进一步提升村监会履职水平。继续深化“廉洁村”创建,健全评星晋级动态管理机制(纪委办牵头,组宣办、新农办、民政办、农办、财政所等参与)。
10、严格执行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意见,加强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纪委办牵头,党政办、组宣办等参与)。
11、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纪委办牵头,组宣办、民政办等参与)。
12、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设,不断深化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和公共事务公开(纪委办、党政办牵头,各办参与)。
13、进一步深化“廉洁机关”创建工作,加强对人事权、财务权、行政执法权、物资采购权、公务用车管理权、工程建设管理权等“六权”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廉洁机关”创建活动(纪委办牵头,各办参与)。
五、陈方桂同志
对分管线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党政办牵头,纪委办等参与)。
2、开展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方面突出问题(经济发展办牵头,纪委办等参与)。
3、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工会牵头,纪委办、组宣办、经济发展办等参与)。
4、继续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深入开展“五项治理”,健全企业负担监测网络,开展涉企岗位群众评议活动(经济发展办牵头,纪委办、财政所等参与)。
5、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经济发展办牵头,民政办等参与)。
6、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安监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纪委办等参与)。
7、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经济发展办、纪委办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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