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浙财企〔2014〕189号)和《关于下达2015年度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扶持部分)的通知》(浙财企〔2015〕50号)精神,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中小企业扶持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本县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主要从事工业与信息产业研发、服务的企业和社会团体。
二、支持范围:根据《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性服务、创业辅导、管理咨询、教育培训、共性技术、知识产权、质量检测、信息化建设、市场拓展、合作交流等公共服务的平台和社会化服务机构建设。
三、项目申报材料和要求
1、《2015年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
2、申请单位基本情况、2015年工作总结,重点突出服务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服务内容及其成效;
3、法人证书复印件;
4、2015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项目申请单位公章);
5、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证明。
上述材料按装订成册,分别报送至县经信局和县财政局。
四、对已享受过县级同类财政补助(奖励)政策的项目,本次资金不再予以安排。
请各单位抓紧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部门及电话:
县经信局企业科80751033 县财政局企业科87250057。
附件:2015年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
玉环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玉环县财政局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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