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HD01-2016-000 7
玉政办发〔2016〕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
玉环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根据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5〕2号)和省农业厅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浙农经发〔201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6年完成全县70%的地块测绘工作,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要建立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高效便捷互联互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体系,做到权属合法、确权精准、登记完整、权证适用、信息管理等五项要求。权属合法,就是以二轮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为基础,以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按法定程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确权精准,就是根据农业部行业标准和精度要求,通过图解、实地测量等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弄清搞准农户承包地块面积和四至,明确空间定位;登记完整,就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各项要素完整记载于登记簿;权证适用,就是根据登记簿内容,适时为承包农户颁发新版权证;信息管理,就是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权属证书等实行高效的信息化管理。
二、工作原则
(一)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而不是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对个别村部分群众要求调地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慎重把握、妥善处理。引导、鼓励农户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并据此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依法依规有序操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农业部制发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依照法定内容和规范程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对确权登记颁证中的争议,依法依政策、运用调解仲裁等途径妥善解决。权属争议未解决的,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和资料要依法进行保密管理并加强对土地承包权利人的个人信息管理,保护个人隐私。
(三)以确权确地为主。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不确地的范围,坚持农地农用。凡土地已承包到户、四至明确清晰的,都要确权确地。对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土地整理等原因导致原有承包地块四至难以明确的,可在所涉整片土地测量定位基础上,采取虚拟还原、按序排位等农民认可的办法确权确地。对土地股份合作形式流转、整村整组流转等特殊情况,可确权不确地。确权不确地必须充分体现农民意愿,由发包方提出,经过乡镇(街道)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推动确权不确地。
(四)以农民为主体。引导农民广泛参与、积极配合,变“要我确权”为“我要确权”。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作用。注意组织熟悉土地承包历史与现状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妇女代表参与,做好情况调查、地界指证、调解纷争等工作。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方案要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充分讨论、社员股东代表大会协商通过。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等表格材料要经农户签字认可,对外出不在家的农户,要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及时通知到人。对于一些疑难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精神的前提下,由农民通过民主协商方式妥善处理。
(五)进度服从质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要管长远,不能怕麻烦、图省事,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把握关键环节,守好质量关口。少数村人均耕地少于0.2亩且地块未落实到户、已在办理土地征收手续等特殊情况的村,经村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暂缓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分批实施,先易后难、稳步推进,不能赶进度、走过场,不搞齐步走,不强求百分之百。
三、主要任务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核心是确权,重点是登记,基础是权属调查。各乡镇(街道)要从实际出发,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扎实推进,切实保障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