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加强我镇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发挥平时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的基础作用,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台州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和《玉环县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台州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玉环县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为指导思想,强化干部考核量化,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营造考核激励氛围,推进平时考核工作,争创人民满意机关。
二、考核对象
平时考核对象为镇机关全体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内容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要求,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人员完成年度工作目标、阶段工作目标、日常工作任务、临时交办任务情况,以及岗位出勤情况等。
四、考核方法
平时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以个人工作纪实、自我评价和领导考评相结合,实行分级考核、下考一级的办法。
分级考核分为科室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下考一级是指镇分管领导负责分管的科室中层干部的平时考核审核评价,包括各办主任、副主任等;各办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一般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的审核评价。
县委管理的领导成员、非领导成员,可按照日考勤、周纪实、月自查的方式建立平时考核制度。
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开展,主要包括每日工作考勤、每周(日)工作纪实、每月工作自查、每季工作考评。平时考核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的分值确定考核结果。优秀在85分及以上、良好在70-84分、一般在60-69分、较差在60分以下。
三、考核程序
平时考核工作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每位工作人员根据职责履行、工作任务及目标要求等,确定全年工作计划,并经主管领导审核。
(二)每日工作考勤。每日工作实行考勤,主要考核执行上下班考勤情况,遵守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镇主管组织人事领导应适时抽查工作人员出勤情况。
(三)每周(日)工作纪实。工作日志以每周(日)工作纪实为具体形式,每周(日)记载的工作内容、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最终形成每周(日)工作纪实。
(四)每月工作自查。按照月工作任务,每月底根据每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等,自我查找工作落实情况,并进行自查自评。自我评价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确定自评结果。自查工作在下月初2个工作日内完成。镇主管组织人事领导、镇纪委、组织办可以抽查工作日志、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检查并掌握工作人员的工作记录及表现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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