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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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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

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四年十一月十日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重点,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环境,推进“平安玉环”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各类刑事和治安案件明显减少,广大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二)校园及其周边危害学校治安、妨碍教学生活秩序、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经营场所、流动摊点、违章建筑等问题得到清理整顿。学校举办者及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校园及周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

  (三)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到人,校园内部安全隐患基本消除。

  (四)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彻底取缔各类未经审批非法举办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办学机构。

  (五)学校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及周边环境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对专项整治成果基本满意。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

  (一)彻底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环境。结合实施“净化校园文化工程”,彻底整治校园周边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清理整顿周边违章建筑,查处取缔违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经营点和小卖部、饮食摊点、流动商贩等,强化对学校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出租屋及歌舞厅、录像放映厅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应立即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

  (二)全面排查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隐患。对校园内的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尤其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事故多发地区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检查,加强对教学楼、图书室、学生集体宿舍等楼宇的重点检查,对查出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处理,限期整改。

  (三)全面落实中小学生、幼儿接送车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坚决查处各类货运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定期进行接送车辆安全性能检测,严禁学生接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和驾驶员酒后驾车。

  (四)全面清理整顿不合格办学机构和教职工队伍,彻底取缔各类未经审批非法举办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办学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资质要进行一次普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设立的各类非法办学机构,要予以关闭或限期整改,并妥善安置中小学生、幼儿到其他中小学、幼儿园就学。对各类未经审批非法举办的幼儿园、外来民工子弟学校,要集中力量坚决彻底予以取缔。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对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凡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对其他工作人员也要进行排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予以调离或辞退。

  (五)坚决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厉打击扰乱中小学、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要逐一梳理近年来发生的针对中小学生、幼儿及少年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对影响恶劣、社会反映强烈的要挂牌督办,限期侦破,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判决,坚决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整治工作分为调查摸底及中小学幼儿园自查整改、集中整治、督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及中小学幼儿园自查整改阶段(11月12日至11月14日)。

  各镇乡、各有关部门要在充分了解当前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

  中小学、幼儿园要本着“检查不留死角,绝不放过隐患”的原则,全面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全面清理教职工队伍,并通过制订制度、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建立校园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5日至11月21日)。

  各镇乡及教育、宣传、安监、公安、司法、交通、建设规划、文体、卫生、广电、工商、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集中行动,彻底取缔未经审批非法举办的幼儿园、民工子弟学校,集中整治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周边的治安秩序和文化环境,消除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要派出联合行动组,采取现场办公形式集中限期解决。

  (三)督查验收阶段(11月21日至11月25日)。

  专项整治期间,县里将组织人员开展检查和督查,对整治工作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的,要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镇乡及有关部门要将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于11月25日前报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中小学生、幼儿及少年儿童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保障中小学生、幼儿及少年儿童的安全,对国家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极为重要。各镇乡、各有关单位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镇乡、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克服畏难情绪和麻痹心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县公安局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主要责任单位,要负责制定周密的行动方案,并协助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镇乡、各有关部门在各尽其责的同时,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创建“平安玉环”的重要内容,列入近期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级级落实责任,确保此次专项整治顺利进行。

  ——县教育局要把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列入各级各类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和督促学校主动与所在镇乡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认真做好校园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各项指导和督查措施,全面落实校园治安管理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清理整顿不合格的办学机构和教职人员队伍。

  ——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开展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内保制度,落实内保措施,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加大防火灾、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事故的工作力度,严把学生接送车关,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件;实行中小学、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并确定一名副校长、副园长具体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专职或兼职校园安全保卫工作队伍,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县公安局要严厉打击侵害中小学生、幼儿、少年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及上学放学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的治安巡逻,并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地区设立专门的治安报警点。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掌握针对中小学生、幼儿及少年儿童违法犯罪活动的情报和线索,严防重大恶性事件的发生。

  ——县文体、工商、电信、公安等部门,要依法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及时查处非法经营的书刊店、音像店、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歌舞厅、录像放映厅等娱乐场所,坚决取缔在学校周边200米之内的“三厅一台”。对治安问题多,管理混乱,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文化娱乐场所要坚决停业整顿,经过整改仍不合格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县建设规划、工商、卫生等部门要依法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及时拆除各种违章建筑,查处各种违法摊点,取缔无证无照的流动商贩,确保学校周边200米之内无各类违法经营摊点。

  ——县公安、交通部门要合理规划和设置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要在少年儿童横穿马路较多的地点和时段设置交通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学生及幼儿接送车路上运行的安全检查,严厉查处超载、违规车辆,一旦发现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通报有关部门。

  ——县卫生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食堂和校园周边饮食店的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县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对以学校、学生为主体供应对象的生产经营者的监测,协同有关部门把好准入关。

  ——各镇乡要认真做好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安全检查与监督管理工作,集中力量开展行政执法,大力打击各类非法办学活动,会同教育、妇联等部门坚决取缔辖区内未经审批非法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

  (三)突出重点,求真务实。

  各镇乡、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对整治工作涉及到的重点部位和老大难问题,要实行跟踪挂牌督办,不解决问题绝不放过。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廉洁自律,树立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要注意把握政策和法律界限,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防止因工作方法不当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四)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着重发现解决各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力求不留死角,不存隐患。但由于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靠一次集中整治难以解决所有问题。因此,镇乡及有关部门要注意标本兼治,及时总结专项整治中经实践证明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作为制度固定下来,坚持下去,逐步探索和建立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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