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浙江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关于开展创建
小康型老年体育街道乡镇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关于开展创建小康型老年体育街道、乡镇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开展创建小康型老年体育街道、乡镇活动的
通 知
浙江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各市、县(市、区)、省直行业老年体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省政府[2002]1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推进我省基层老体协工作和老体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建小康型老年体育街道、乡镇活动。现将《创建活动》条件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为浙江逐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贡献。
附件:1. 创建小康型老年体育街道、乡镇活动的条件
2. 创建小康型老年体育街道、乡镇活动申报表
]
附件1:
创建小康型老年体育街道、乡镇活动的条件
(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省政府[2002]16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整体推进我省基层老体协工作和老体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扩大老年体育活动人口,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生命质量,为浙江逐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贡献。
二、创建单位与评选单位
创建活动以浙江省建制的街道、乡镇为单位,评选时间从2005年1月1日开始,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三、评选条件
(一)党政领导重视
1、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纪要,把老体协工作列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工作范围。
2、把老年体育事业列入街道办事处、乡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老体工作写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工作报告,有领导分管,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有关老体工作2次以上,并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3、加强对老体协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并将老体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做到:有计划,有活动,有检查,有总结,有表彰。
4、老体工作经费列入街道办事处、乡镇财政年度经费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按老年人口人均体育活动经费乡镇2元以上、街道3元以上。
(二)组织建设
5、街道(社区)、乡镇(行政村)建有健全的老体协组织网络,老体协有印子、牌子,班子有明确分工,有办公室,配有专(兼)职人员。
6、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财务、财产管理制度、会员登记制度、文书立卷归档制度等。
7、协会应积极发展组织,不断吸收新会员,力求会员人数与老年体育人口相一致。
(三)体育设施建设
8、街道、乡镇必须建有两场一室(门球场、气排球场或地掷球场、综合活动室),并公开挂牌,向社会开放。
9、70%以上的行政村和社区有健身苑点(或健身综合活动场)和设施较齐全的活动室。
(四)体育活动普及
10、街道、乡镇每年组织4次以上单项比赛,每2-3年举行一次老年(综合性)运动会。
11、街道、乡镇建有5个以上的单项体育健身队伍,有1-2项特色体育项目,所辖行政村、社区(居委)拥有1个体育项目的健身队。
1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应为每人每周锻炼三次以上,每次锻炼在半个小时以上,才视为老年体育人口)乡镇达到老年人口的45%以上,街道达到老年人口60%以上,健步走活动基本普及。
13、积极参加县(市、区)级以上各类体育骨干培训班,街道、乡镇每年举办1期以上骨干培训班,配有5名三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行政村、社区(居委)的辅导站(点),每个站(点)要有1-2名以上辅导员。
14、积极参加市、县(市、区)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与比赛。
15、开展科学健身活动,创导科学、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16、以老年人健身展示等形式,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四、申报程序
(一)小康型老年体育街道、乡镇的评选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由申报单位对照条件进行自评,向所属县(市、区)老体协上报两年来老体工作总结和申报表。
(二)县(市、区)老体协对所辖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评审意见后,报市老体协。
(三)市老体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派出检查小组进行实地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报省老年体协。
(四)省老体协对上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抽查部分单位,合格者授予“浙江省小康型老年体育街道、乡镇”称号,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2:
创建小康型老年体育街道、乡镇活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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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创建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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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 年 工 作 总 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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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县(市、区) 老体协意见(盖章) |
市老体协意见(盖章) |
省老体协意见(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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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