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旅游企业:
为调动我县旅游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县旅游企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将对2004年度在旅游系统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一、评选对象:我县旅游系统企事业单位,包括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及其从业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依法经营,管理规范;
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持证率达90%以上;
3、经济效益名列全县同行业的前三名;
4、有较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企业内部组织过至少一次的大型活动。
(二)优秀员工
1、遵纪守法,没有任何违规行为;
2、业务扎实,敬业爱岗,没有被客人投诉记录的;
3、在本岗位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表现的。
三、评选办法
先进集体由各旅游企业填写推荐表,直接报县旅游局;优秀员工可采用集体推荐、群众评议等多种方式评选,然后由所在单位报县旅游局审定。推荐重点是在旅游系统或所在旅游企业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上报优秀员工推荐材料时,要附有500字左右的业(事)迹介绍及照片一张,并于2005年1月30日前报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办公室。
四、表彰办法
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分别授予玉环县旅游系统2004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员工的称号,在旅游系统内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各旅游企业要以评选先进集体和优秀员工为契机,广泛开展评先进、学先进的宣传活动,推动玉环旅游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 :
1、《2004年度全县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表》
2、《2004年度全县旅游系统优秀员工推荐名额分配表》
3、《全县旅游系统先进集体评比推荐表》
4、《全县旅游系统优秀员工评比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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