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珠城委〔2004〕145号
城关办事处整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
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办、村、社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玉县委办[2005]114号文件及县“双违”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遏制城关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行为,促进土地使用和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城关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强化城镇管理,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城镇品位为目的,按照“堵住当前、理清过去、着眼长远”的工作原则,切实整合力量,采取坚决有效措施,依法整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行为,坚持整治与管理并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使群众国土、规划意识明显增强、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城建国土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城关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任务
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海域、河道、林地的行为,重处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强建、抢建、违法翻改扩建、违章搭建等行为;重处非法采石、采矿、取土、取沙等行为;重处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耕地、海域和林地的行为;探索建立城建国土长效管理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04年底—2005年1月底)
召开全办事处整治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工作动员大会,各村(社区)相应召开两委班子及全体党员会议,进行广泛深入的动员部署。坚持将宣传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利用宣传车、横幅、简报等各种工具,大力宣传整治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工作进展情况及阶段性重点任务,突出宣传典型案件,弘扬先进事迹,全力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成立办事处整治违法用地建章建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处理日常事务。建立健全整治领导小组例会制度、联系领导和驻村指导员责任制,分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2月—10月)
1、排查摸底。发动驻村指导员及联村工作人员深入村社区,挨家挨户进行排查,掌握底数,并分类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通过群众投诉、举报进一步掌握情况。建立排查台帐,为下阶段整治提供依据。
2、分类处理。对被处以补办手续或自行拆除的单位、个人,以书面告知补办手续或自行拆除的期限;对单位或个人申请建房的,必须在符合建房条件基础上按规范程序报批;对逾期不补办手续,不自行拆除的违章建筑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三)完善机制阶段(2005年11月—12月)
1、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围绕上阶段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对查摆出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2、认真总结经验,查漏补缺,迎接考核验收。
3、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双违”现象回潮。
四、整治时间
2005年1月1日起实施,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全部整治完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办事处上下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双违”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配合,精力上高度到位,真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办事处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在工作中,各科室、各村社区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协作,紧密配合,要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整治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三)严明纪律,深化整治。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双违”问题,做到反映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办事处机关干部及村社区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纪律的,予以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作好表率,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并切实做好亲朋好友的思想工作,促使“双违”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中共珠港镇城关办事处委员会
珠港镇城关办事处
2004年12月28日
主题词:整治 违法用地 违章建筑 实施方案
抄 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双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规划局
城关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04年12月28日 印1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