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直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师资质量是教育质量的保证,师资队伍建设是教育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近年来我县在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性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其中教师的脱产培训尤见成效。为使更多的教师有脱产培训的机会,也使我县的名师更好地发挥带动和引领作用,经研究,现对中小学教师脱产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设培训基地
1、县外基地:目前确定为杭州、上海有关中小学。
2、县内基地:高中为楚门中学、玉城中学,初中为实验学校、城关一中,小学为环山小学、城关小学、楚门小学。
二、培训方式
拜名师跟班学习,一般每期为3个星期。
三、培训职责
县内培训参培教师、带教教师、送培学校、培训学校四者的职责按县教育局制定的协议(样本附后)规定执行,县教育局和有关学校均应备案并监督执行情况。县外培训参培教师、送培学校可参照该协议执行或按对方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培训人员的数量及分配、时间和批次由教育局有关科室提出基本意见,或由需要送培学校提出培训要求,报组织人事科组织落实。培训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
四、培训人员
1、派往县外基地培训的教师一般应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教龄3年以上。
2、到县内基地培训的教师一般应是30周岁以下的年轻教师或校级骨干教师。
3、参培教师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五、带教师资
1、县外基地的带教师资由县教师进修学校与培训学校协商确定。
2、县内基地的带教师资由培训学校确定,要求师德好、观念新、业务精、责任心强,具有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带教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县教育局将通报表彰。
六、经费负担
1、县外基地培训的培训费、住宿费由县教育局师训经费支出,参培人员的往返车旅费、伙食补贴由派出学校负责。
2、县内基地培训不付培训费,住宿由参培人员自行解决,往返车旅费、伙食补贴由派出学校负责。
派出学校经费特别困难的,由县教育局酌情补助。
3、县内带教教师的带教补贴为每期200元,由县教育局师训经费支出,若带教教师是名教师,其带教工作纳入名师特殊津贴考核。
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县教育局教师“研训一体化”领导小组决定。
附件:玉环县教师师徒结对带教协议书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师 脱产培训 管理 意见
抄 送:市教育局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12月23日印发
(共印90份)
附件:
玉环县教师师徒结对带教协议书
为了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学校派遣教师 (以下简称乙方)到 学校与名师 (以下简称甲方)结对,确立师徒关系。为使派出的教师学有成效,也使带教教师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每星期听乙方的课不少于1节,并给予评议指导。
2、每星期指导乙方备课一次,备课内容1课时以上。
3、带教期间帮助乙方在全校(或年级段)开一次公开课或汇报课。
4、带教结束时,对乙作出书面学习鉴定。
二、乙方职责
1、听甲方上课,认真记录,不得随意缺课。
2、在经得甲方允许的前提下,每星期上课1节以上,教案需经甲方检查。
3、在所在学校的安排下,学习期间上一次公开课或汇报课。
4、学习期间交一份命题试卷,一份试卷分析,一份活动课(或选修课)教案。
5、学习结束时,写出学习小结一式2份,分别交甲方和乙方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带教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协议书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一份
甲方学校(盖章) 甲方(签名):
乙方学校(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