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玉环县教育局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呈报,请予批复。
附件:玉环县教育局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玉环县教育局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中共玉环县委、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环县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县委[2004]33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目标,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教育行政权力的监督,努力优化教育政务环境,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公信力,更好地为玉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
(二)基本原则: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简化环节,方便办事;真实准确,讲求时效;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二、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一)公开范围
局机关及直属各事业单位,所有学校。
(二)公开内容
1、对外公开内容
(1)政务公开事项
国家有关教育事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的政务以及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2)办事公开事项
工作职责,包括部门职责、内设机构职责、部门领导分工和工作人员职责。
办事依据,即所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决定、收费的项目及标准等。
办事条件,即办事对象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必备的书面资料。
办事程序,即办事的过程、顺序等。
办事时限,即办理某一事项所需的最长时间承诺。
办事结果,即办理某一事项的最后结果,应达到的标准和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结果。
办事纪律,即在办事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纪律规定和违法违规处罚办法等。
监督投诉,包括监督机构、监督制度、监督渠道等。
(3)行政执法公开事项
包括行政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期限,执法人员守则、责任追究和监督举报办法,各种收费的政策依据、标准及收支情况等。
(4)教育公共服务公开事项
全县学校名录,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2、对内公开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包括各级领导干部个人收入、住房、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及礼品上缴等情况。
(2)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办公费、会议费、招待费、电话费、差旅费、车辆购置维修用油费等情况。
(3)干部交流、考核、奖惩、任免情况,干部选拔任免、考核奖惩、人员考录和调配、晋职晋级、职称评聘、先进评选、福利保险等政策、制度及结果。
(4)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向社会公开
1、网络公开。通过玉环教育信息网站公布有关办事程序、办事承诺、投诉电话等方面变更情况及教育事业规划、项目。
2、办事场所公开。在办事场所设立政务公开栏,展示项目内容、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
3、服务窗口公开。公示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增强办事透明度,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设立咨询窗口,负责解答管理相对人和群众提出的咨询。
4、新闻媒体公开。国家有关教育事业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全县性的教育行政管理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采取登报、制作传单、手册等宣传形式,予以公示告知。
5、执法公开。所有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执法、热情服务,公开姓名、身份、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
(二)向本系统公开
需要向本部门、本系统公开的,采取内部计算机网、信息简报、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予以公开。
四、公开的程序
教育政务公开原则上遵循确定内容、审核把关、实施公开等程序。
(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公开程序
1、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玉环县教育局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相关业务部门、学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务公开监督员等不少于30人的各界人士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
3、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报县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小组审阅、修订;
4、经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后,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通过网络和媒体向社会和群众公布。
(二)政务公开(包括办事公开等)事项公开程序
1、公开前,分管领导及其分管科室对需要公开的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制订公开实施细则,确定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和方法。
2、一般公开事项,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实施公开;遇有重大问题,需提请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议的,经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审议、组长签署意见后实施。
3、公开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采用公开接受投诉、定期召开政务公开监督员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并将群众建议的办理结果和群众所提问题的答复意见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
4、每项政务公开工作结束后,对政务公开的方案、会议纪要及有关资料等,要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五、公开的时间要求
教育政务公开坚持“协调统一,注重实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让群众随时了解公开的内容。
1、行政机关的行政职能、行政执法、服务承诺、办事纪律、收费标准等内容,采取基本固定的形式,长期公开;
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财务收支等情况,坚持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
3、办事结果及行政执法处置结果,应在事项办结后1个月内选择合适地点公示,《行政许可法》有要求的,按《行政许可法》规定时限予以公示;
4、学校建置或撤并、学区划分等涉及本地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工作目标考核奖惩、重大采购项目等情况以及教师职务评聘、人事调配、师范毕业生就业和学校招生、收费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公开;
5、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将变化的内容向社会公开。
六、公开的地点要求
1、工作职责、政务内容、教育公共服务事项等,在各相关单位(学校)的办事场所设置政(校)务公开栏公示。
2、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有关教育管理、招生管理等办事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等,以及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中对违法、违规、违章有关行为的处理结果在办公场所政务公开栏予以公示。
3、对内公开有关内容,在各单位(学校)会议室或通过其它多种形式公示。
七、公开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县教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胡载彬任组长,倪贤相、林志文、潘善云、沈兴勇任副组长,黄苏良、詹志山、李冰、刘华灵、陈匡坚、林基、陈文其、舒长春、林崇礼、庄廷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黄苏良兼主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狠抓落实。局属各事业单位、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完善和丰富政(校)务公开内容,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凡涉及政务公开的重要事项及资料,要及时上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三)注重实效。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工作方针。反对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反对搞假公开、虚公开,反对应付群众、走过场,做到及时公开,经常公开,并明确可以量化考核的标准。
(四)强化督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和检查,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县局的监督电话为7224112)、监督信箱,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经常组织明查暗访,对政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采访;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聘请政务公开监督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处;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揭露批评不良现象;建立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
(五)注意结合。把深化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同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同完善政府运行机制相结合,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结合,同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相结合,同反腐倡廉相结合。
主题词:政务公开 实施方案 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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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12月21日印发 |
(共印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