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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从源头上抓好质量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从源头严把产品质量关,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从源头抓质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一)工作目标:加强生产源头产品质量监管,健全监管网络,完善工作制度,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强化质量服务,努力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促进“平安玉环”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重点:涉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特别是以下六类企业及产品:
1、食品和食品类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2、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纳入重点监控的特种设备及其生产和使用企业;
3、水泥、砖瓦、预制板、建筑构件、塑钢门窗等建材类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4、列入3C认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5、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6、2003年以来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受到查处,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以及依据有关规定属于重点监管的企业(每年调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二、建立组织,健全网络
县政府建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质监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经贸局、质监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公安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全县从源头抓质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质监局下设办公室。县质监局要充分履行质量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执法,加强服务,具体负责从源头抓质量工作的开展,县经贸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公安局等部门要积极给予配合。各镇乡必须把从源头抓质量工作作为确保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来抓,摆上重要工作内容,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要建立以分管副镇乡长为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从源头抓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区域范围内的产品质量安全和管理工作,要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各镇乡镇乡长负总责,分管副镇乡长具体负责,配备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管员(名单5月底前报县质监局),负责日常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村级配备质量安全协管员,协助做好辖区内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重点监管企业必须配备质量安全员,专人负责质量安全管理。
三、严格监管,加强巡查
严把受理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条件,办理各类许可准入受理,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企业申请,坚决不予受理。严把审查关,严格按照企业审查技术法规的要求,对企业许可准入的必备条件进行认真的审查;严格标准备案审查,重点对食品类企业标准备案进行全面清理。严把监管关,利用年审、抽查和互查等手段,对获得许可准入的产品或企业实施严格的跟踪监管。县质监局要建立健全企业日常巡查制度,组织开展日常巡查活动;建立健全“包片责任制”,切实落实监管责任,通过排摸,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处理问题。特别要加强对六类重点监管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要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违法行为。规范监管记录,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加快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产品质量“红黑榜”发布制度,褒优惩劣,对重大和典型的质量问题,及时公开曝光。通过质量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加强质量宣传,强化社会监督。
四、夯实基础,提高水平
从源头抓质量,既要坚持从严监管,又要加强帮扶,做到监督与服务、管理与扶持相结合。以打造先进特色制造业基地为目标,用先进标准覆盖产业、质量管理优化产业、技术服务支撑产业、名牌战略带动产业。运用技术优势,强化质量服务,帮助企业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技术力量;运用质量管理、质量检测、质量认证、标准、计量等技术手段,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计量检测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加大名牌和免检产品的培育力度,推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产品质量上台阶。
二○○五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