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05年玉环县消防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5年玉环县消防工作考核细则》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2005年玉环县消防工作考核细则
为全面推进我县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重特大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实现火灾四项指标全面下降的目标,根据《台州市贯彻<国务院“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02〕55号)和《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环县“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玉政发〔2003〕58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镇乡及有关职能部门。
二、组织机构
考核工作由县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
三、考核办法
(一)各镇乡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在2006年1月20日前将书面自查总结报送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大队)。
(二)考核工作在2006年年初进行。
(三)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
四、奖惩措施
(一)消防工作考核纳入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和社会治安目标考核范围,对考核成绩得分名列前茅的,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1.5万元、1万元、5千元的奖励。凡是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各类评先资格。
(二)对于因主观原因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要求,追究有关责任人及领导的责任。
附件:1.2005年玉环县消防工作目标
2.2005年玉环县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附件1:
2005年玉环县消防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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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 容 |
要 求 |
扣分标准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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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防 组 织 (15分) |
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委员会和消防联席会议制度(5分) |
1、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委员会和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 2、每季度召开消防联席会议,定期分析火灾形势,部署防火安全工作。 |
没有建立防火委员会的,扣2分;没有建立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的,扣2分;活动开展不正常的,每次扣1分。 |
各镇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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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专(兼)职消防队 建立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10分) |
1、清港、芦浦、干江、沙门、龙溪建立专职消防队。 2、海山、鸡山建立义务消防队。 |
没有达到标准的,扣2分。 |
各镇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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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防 基 础 设 施 (35分) |
集镇或工业功能区消防设施建设(5分) |
集镇或工业功能区开发时,应同步考虑消防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及新建筑的消防审批、验收手续。 |
未同步实施的,扣3分;开发时对新建筑未报消防审批的,每幢扣1分,扣完为止。 |
各镇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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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兼)职消防队消防车辆器材、人员装备(10分) |
按照《台州市贯彻<国务院“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中的“消防车辆、装备器材配备标准”实施。 |
每少配或缺配一项的,扣1分。 |
各镇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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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消防队人员器材配备(10分) |
按照《玉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环县“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的“公安消防装备配备标准”实施。 |
每少配或缺配一项的,扣1分。 |
各镇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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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消火栓建设(10分) |
达到国家标准的90%。 |
以国家标准90%为基数,未达到50%的,扣10分;达到50%—69%的,扣5分;达到70%—89%的,扣3分;达到90%—99%的,扣2分。 |
县水利局 县建设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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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 容 |
要 求 |
扣分标准 |
责任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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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防 宣 传 教 育 (10分) |
社会消防宣传教育(2分) |
将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纳入村(居)社区综合治理及创建“文明单位”等活动之中。 |
没有纳入的,扣1分;没有活动内容的,扣1分。 |
各镇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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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宣传教育(2分) |
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内容,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其中必须有1课时用于逃生自救、集体疏散等实践课。 |
没有纳入或课时不足的,各扣1分;没有开展的,扣1分。 |
县教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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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培训教育(6分) |
辖区内单位消防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公共聚集场所的从业人员等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
未上报未组织人员培训的,每人次扣0.2分;检查发现无证上岗的,每人次扣0.5分。 |
各镇乡及行业主管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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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防 安 全 管 理 (20分) |
火灾隐患整改(6分) |
限期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2005年玉环县重大安全隐患单位,督促落实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火灾隐患的整改。 |
整改不彻底的,每次扣1分; 未限期改正的,每次扣2分; 重大隐患未改正的,扣6分。 |
各镇乡及行业主管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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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检查(6分) |
定期组织检查并有记录,每季不少于1次,对上级的部署要求及时贯彻落实。 |
未检查的,扣3分;缺少1次,扣1分;对上级部署要求未落实的,每次扣2分。 |
各镇乡及行业主管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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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企业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6分) |
排查整治“三合一”企业。 |
未部署落实的,扣2分; 未定期组织检查的,扣2分; 未及时发现的,每次扣1分; 未督促整改的,每次扣2分。 |
各镇乡及行业主管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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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 灾 事 故 (20分) |
一般火灾(10分) |
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发生。 |
每发生一起的,扣0.5分。 |
各镇乡及行业主管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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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火灾(10分) |
控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
每发生一起的,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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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火灾 |
杜绝损失巨大和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
发生一起,即为否定项。 | ||||||||
附件2:
2005年玉环县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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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隐患单位 |
整改牵头单位 |
整改协助单位 |
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 |
整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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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玉环县电镀厂 |
城关办事处 |
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2、安全通道不畅;3、电线安装不规范;4、职业病隐患严重;5、衡车未经检测投入使用。 |
9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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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玉环县坎门青青包装厂 |
坎门办事处 |
县文体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消防大队 |
1、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存在“三合一”现象;3、安全通道严重堵塞;4、电线安装不规范;5、消防设备严重不足;6、使用土制升降机。 |
6月底前完成(升降机8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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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玉环县陈屿包装装潢工艺厂 |
陈屿办事处 |
县文体局、县工商局、县消防大队 |
1、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存在“三合一”现象;3、安全通道不畅;4、电线安装不规范;5、部分灭火器已失效。 |
车间内住人立即完成 其他9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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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玉环县远东制衣有限公司 |
陈屿办事处 |
县经贸局、县消防大队 |
1、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未按规定安装消防系统; 3、安全通道不畅;4、电线私拉乱接。 |
6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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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玉环县楚门达鑫家具厂 |
楚门镇 |
县经贸局、县卫生局、县消防大队 |
1、安全通道不畅;2、职业病隐患严重;3、喷漆车间未安装防爆电器;4、危化品仓库设置不规范;5、排风设施配备不足。 |
9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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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玉环县格雷威家具有限公司 |
楚门镇 |
县经贸局、县卫生局、县消防大队 |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2、安全通道不畅;3、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型号不对;4、喷漆车间未安装防爆电器;5、危化品未专库存放;6、职业病隐患严重。 |
9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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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隐患单位 |
整改牵头单位 |
整改协助单位 |
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 |
整改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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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台州迪威斯家具有限公司 |
清港镇 |
县经贸局、县卫生局、县消防大队 |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2、安全通道严重堵塞,安全出口标志、标识不明显;3、电线私拉乱接,安装不规范;4、喷漆车间未安装防爆电器,未完全隔离;5、有粉尘的车间未实行隔离;6、灭火器型号不对、未安装消防栓;7、职业病隐患严重;8、发电机房与车间无安全隔离。 |
9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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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玉环县宝丽德家具厂 |
干江镇 |
县经贸局、县消防大队、县卫生局 |
1、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安全通道不畅;3、喷漆车间未安装防爆电器;4、排风设施配备严重不足;5、电线安装不规范;6、职业病隐患严重。 |
9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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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玉环威皇家具厂 |
干江镇 |
县经贸局、县卫生、局县消防大队 |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2、安全通道不畅;3、喷漆车间未安装防爆电器;4、灭火器配置严重不足;5、电线安装不规范;6、排风设施配备严重不足;7、职业病隐患严重。 |
9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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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玉环县永安燃气有限公司 |
县建设规划局 |
县经贸局、县消防大队、城关办事处 |
1、储罐与周边建筑间距严重不足;2、储罐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足;3、储罐与柴草堆防火间距不足;4、储配站消防器材配置不足,部分消防设施已损坏;5、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混乱。 |
9月底前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