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实施《教师法》,充分调动和发挥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我县中小学教师爱岗敬业,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奖励在教育事业中作出显著成绩的教育工作者,经研究决定,推荐评选2004学年度玉环县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县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的重点对象是任教5年以上的第一线教师,校级领导人数控制在5%以内。2002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先进荣誉称号者,这次原则上不列为评选对象,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根据《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玉教人[2002]28号),2004学年度考核等第为优秀的校级领导,确定为县先进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素质教育方向,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出色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刻苦钻研业务,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带生私教、无赌博等违纪行为。
3、在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勇于探索,取得显著成绩。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在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优良,为人正派,在教学管理和学校建设、服务方面成绩突出。
三、评选推荐指标
今年评选县先进教育工作者共65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根据《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玉教[2002]28号)精神,2004学年度考核等第为优秀的校级领导,被确定为县先进教育工作者,不占名额指标。
四、评选工作要求
1、评选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考评,逐级推荐。推荐人选要在校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推荐评选办法:乡镇初中、小学由中心中学、中心小学组织推荐考核,其他学校由学校直接推荐。被推荐人在校内公示后填表上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公示时间为7天。
3、村料上报时间。推荐县先进教育工作者要填写《玉环县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一份;在6月30日前报我局组织人事科。
推荐评选县先进教育工作者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意义十分重要。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
附件:1、2004学年度县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玉环县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二00五年六月一日
附件1:
2004学年度县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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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人数 |
单 位 |
人数 |
单 位 |
人数 | ||
|
城关办事处 |
中学 |
5 |
海山乡 |
中学 |
1 |
坎门成技校 |
2 |
|
小学 |
4 |
小学 |
1 |
城关成技校 | |||
|
坎门办事处 |
中学 |
3 |
鸡山乡 |
中学 |
1 |
陈屿成技校 | |
|
小学 |
4 |
小学 |
1 |
榴岛中学 |
1 | ||
|
陈屿办事处 |
中学 |
4 |
楚门中学 |
2 |
浙东人文综合中学 |
1 | |
|
小学 |
3 |
玉城中学 |
2 |
||||
|
楚门镇 |
中学 |
3 |
坎门中学 |
1 |
|||
|
小学 |
3 |
职教中心 |
2 |
||||
|
清港镇 |
中学 |
2 |
东方中学 |
1 |
|||
|
小学 |
3 |
环山小学 |
1 |
||||
|
干江镇 |
中学 |
1 |
中心幼儿园 |
1 |
|||
|
小学 |
1 |
电大 |
1 |
||||
|
沙门镇 |
中学 |
1 |
教师进修学校 |
||||
|
小学 |
1 |
教研室 |
1 |
||||
|
芦浦镇 |
中学 |
1 |
教科所 |
||||
|
小学 |
1 |
电教站 |
|||||
|
龙溪乡 |
中学 |
1 |
实验中学 |
2 |
|||
|
小学 |
1 |
百工中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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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玉环县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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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民 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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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学 历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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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教师职务 |
现 任 行 政 职 务 |
曾获最高荣誉称号(填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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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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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由学校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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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 意见 |
年 月 日 |
乡镇中心中学、中心小学意见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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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意见 |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