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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伤寒副伤寒临床及疑似病例管理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近年来,我县的伤寒、副伤寒(甲型副伤寒为主)发病一直处于高发状态,多以实验室确诊为依据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临床诊断及疑似病人未得到有效管理,而这部分病人在外界的传播机会和范围最大,即危险性最大,为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更有效地管理控制传染源,最低程度减少病源的传播扩散,现制定临床及疑似病例的管理方案如下:

  一、严格病例诊断的标准

  各医疗机构的临床医生要掌握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严格进行病例诊断,尽力做到不漏诊、不误诊,努力提高诊断符合率。

  (一)伤寒副伤寒疑似、临床诊断标准

  1、流行病学史

  在伤寒副伤寒流行地区及流行季节有:

  1)居住玉环尤其是居住在伤寒副伤寒重点区域或是新来玉环(6个月之内)的外来人员。

  2)饮用井水或有喝生水习惯的,或经常在外就餐的人员。

  3)四周内特别是二周以来有与伤寒副伤寒病人密切接触史。

  2、临床症状与体征

  2.1.不明原因持续发热或反复发热3天或以上,体温≥38℃,伴头痛、乏力、腹部不适等症状。(注:根据病人回答,一般以早晨体温正常,午后或晚上出现发热症状)

  2.2不明原因持续发热或反复发热5天或以上,体温≥39℃,头痛、全身乏力、表情淡漠、相对缓脉、肝脾肿大、伴消化道症状或皮肤充血或多系统受累表现。(注:根据病人回答,一般以早晨体温正常,午后或晚上出现高热症状)

  3、实验室检查

  3.1发热病人血液C—反应蛋白(CRP)有明显升高。

  3.2周围血象白细胞总数低或正常,嗜酸性粒细胞降低或消失。

  4、诊断级别

  疑似病例:符合上述1+2.1+3.2条或1+2.1+3.1+3.2条

  临床诊断病例:符合上述1+2.2+3.1+3.2条

  二、病例报告

  临床医生对诊断为临床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都要明确注明,并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由防保人员统一上报县疾控中心,由疾控中心经流行病学调查、核实后统一进行报告。

  三、病例管理

  1、临床诊断病例:

  1)伤寒、副伤寒临床诊断病例一律进行住院隔离治疗,临床医生要对病人说明该病的危害性,并要动员病人进行住院隔离治疗,治疗费用、治疗原则按确诊病例的规定,对于不配合住院治疗的及时报告肠防指挥部。

  2)疾控中心和当地防保所对临床诊断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防保所落实对疫点消毒处理、监测、卫生宣教等各项防制措施。

  3)对临床病例出院后按伤寒副伤寒确诊病例进行监测,一个月后大便监测两次,间隔2~3天。

  2、疑似病例:

  医疗机构对疑似病例原则不能给病人带药,由当地防保所和村卫生室协同对病人进行随访管理。

  1)防保所要对疑似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流调结果,确定是否进行住院隔离治疗,并做好病家首次疫点消毒,指导病人在家隔离治疗的各项要求和疫点随时消毒的原则;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尽力劝告病人不要外出活动。

  2)防保所要及时通知村卫生室做好疑似病人的监测工作。每日监测病人体温两次,连续监测3天,并向防保所上报监测情况;密切关注病家及其周围人群有无新发热病人,若出现上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当地防保所。对于5天之后未接到确诊通知,防保所保存病例调查资料,村卫生室解除对病例的监测。

  3、疾控中心每周对上报的伤寒、副伤寒临床诊断/疑似病例的资料进行整理、统计并纳入常规疫情分析。

  四、加强门诊就诊管理

  (一)加强门诊发热病诊治工作

  1、五家全民医疗机构单位必须设立发热门诊室,发热病人必须统一集中由发热门诊医生诊疗,不得分散在其他科室门诊诊疗。县级医院要设立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处,做好预检分诊工作。

  2、发热门诊医生要相对固定,并由高年资有经验的医生坐诊,严把门诊质量关。

  3、急诊发热病人由急诊室医生诊疗的,要把好发热病人伤寒、副伤寒的门诊诊疗筛查关。

  (二)加强血培养的筛查

  1、临床医生应加强对发热病人(尤其是一、二级区域发热病人)中疑似伤寒、副伤寒病例血培养的筛查,提高伤寒、副伤寒早期血培养的阳性检出率。

  2、对高度疑似伤寒、副伤寒病人,不配合做相关辅助检查的,要详细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县疾病控制中心,便于追踪。

  3、有设血培养的医疗单位要加强室内质控,严把质量。培养结果应及时向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五、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1、医疗单位要加强医护人员《传染病防治法》的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诊疗水平,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2、各医疗单位要加强对肠道传染病管理,医院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岗位职责,明确各工作环节责任,一级抓一级,环环落实。严格执行首诊医院负责制,不拒诊,不推诿,掌握诊断标准,认真进行甄别,不漏诊、不误诊,认真执行文件规定的病例报告和病例管理要求。临床医生和相关科室人员要规范操作,严格执行规定。

  3、伤寒、副伤寒病人收住医院要明确领导,明确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严格住院病人管理,病区要设有专人看管,严禁病人外出,禁止探视。加强院内感染管理。规范收住,提供服务。规范治疗,严格出院标准。

  4、村卫生室要积极配合做好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疑似病人的监测工作,不推诿、不马虎从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共同努力做好肠防工作。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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