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
近年来,我县始终把纠正中小学乱收费作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重点,不断加大治理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了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规范中小学收费,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省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教育乱收费体系。通过创建活动,逐步形成依法治校、规范收费、勤俭办学、师德高尚、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活动对象
全县各类公办和民办中小学。
三、活动达标标准
(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收费政策,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和宣传教育收费有关政策法规,增强全体教职员工法制意识,依法收费。
(二)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减轻群众负担,保持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落实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一把手”负总责,并有一名副校长具体分管教育收费。
(三)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完善。严格执行教育收费许可证制度,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认真执行教育收费票据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收费资金,未出现乱发奖金、补贴、津贴和实物等现象。
(四)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在代办服务性收费的管理中,遵循自愿参加的原则,代办服务收费行为规范,未发生违反代办管理工作的规定。
(五)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学校在双休日、寒假、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组织各种形式的学生文化课补习班,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快慢班、尖子班、特长班、提高班、实验班、兴趣班等,严格控制练习资料,坚决纠正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行为。
(六)加强教育收费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定期组织收费情况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理收费,自觉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接受社会监督,无群众举报,无教育收费违纪违规问题。
四、活动程序
一是创建工作由各校负责,按照上级的部署制定详细的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积极稳妥地开展。二是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和镇乡中心小学分级负责,县教育局负责镇乡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镇乡中心小学负责隶属关系的下属学校(下属小学违规扣分记入中心小学总分)。从2005年起,我局每学期开学组织一次“教育收费规范学校”的审核验收工作。三是评定工作由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科负责,根据考核工作和平时投诉查处情况(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期间),综合评定结果。对达标的学校,授予“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荣誉称号,并通报表彰;未达标学校在学校年度考核干预性指标中酌情扣分,情节严重者,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活动要求
(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不仅是依法治教的需要,是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需要,也是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是创建“规范中小学收费达标县(市、区)”活动的深化和具体行动。因此,各校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教育行风建设的有力“抓手”抓住不放,作为事关教育事业和学校健康发展的大事常抓不懈,确保我县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教育收费规范学校创建活动,必须以严肃的纪律作为强有力的保证。在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的过程中,必须强调收费纪律,必须严肃执行收费纪律。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收费,影响我县创建“规范中小学收费达标县(市、区)”。凡有顶风违纪乱收费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严格执行责任制追究办法。
(三)各校要以这次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为契机,在开学之前,根据“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标准逐一进行自查,查漏补缺,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力度,彻底根除源于教育内部的乱收费行为,扎实推进我县教育行风建设。
二00四年七年六日
附件:
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检查考核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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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工作要求 |
分值 |
评分 办法 |
自评情况得分 |
扣分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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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教育 |
1、职业道德教育。 2、收费政策法规教育。 |
6分 |
每违背一条扣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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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
1、建立收费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 2、确定一名副校长具体分管收费工作。 3、落实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
12分 |
每违 背一 条扣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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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费制度 |
1、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建立收费公示栏。 2、服务性收费实行申报备案制度。 3、收费票据规范,没有收费不开收据或使用不规范收据的情况。 |
9分 |
每违 背一 条扣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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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执行收费标准情况 |
1、没有擅自提高小学、初中杂费标准;没有擅自提高高中学费标准。 2、没有擅自提高住宿标准。 3、没有擅自提高借读费标准或跨学期收取借读费。 |
15分 |
每违 背一 条扣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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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工作要求 |
分值 |
评分 办法 |
自评情况得分 |
扣分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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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和规定情况 |
1、没有自立项目收费的问题。 2、代办费遵循自愿参加的原则,由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分班分项核算,期末向家长和学生公布,并做到人手一份,实行按实结算。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没有办以收费为目的的“实验班”、“重点班”“提高班”等。 4、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5、捐资助学坚持自愿原则,没有与招生入学挂钩。 6、没有违反“减负”规定,没有利用双休日、寒假、暑假及其他法定假日组织学生进行文化课补习违规收费。 |
30分 |
每违 背一 条扣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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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育收费内部管理情况 |
1、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 2、严格按《许可证》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 3、财务制度管理严格。 4、对所收学、杂费,捐资助学款等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5、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未出现乱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等现象。 6、定期进行收费自查,对违规收费能及时纠正。 7、无群众重大举报,无违规违纪收费问题。 |
28分 |
每违 背一 条扣 4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