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了实现 “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镇乡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农业普查工作原则,特制定玉环县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
一、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全县农业普查工作组织领导总的原则是,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领导小组负总责,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各司其职。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全县农业普查工作,研究决定普查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检查各镇乡和部门的工作情况,并负责向上级农普办和县政府报告重要事项。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主要分工如下:
县府办和县统计局主要负责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各项具体业务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普查的宣传发动工作;
县农村工作办公室和县发展与改革局负责全县农业普查方案、普查原则、普查数据应用以及普查所涉及的政策等方面的指导;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
县国土局负责协调农业用地调查方面的事项。同时指导组织基层机构参与普查工作,充分利用土地详查和土地变动调查等资料,摸清土地资源底数;
县农业局负责协调普查表中有关农业生产和农业机械调查方面的事项。同时指导组织基层机构参与普查工作;
县林业特产局负责协调普查表中有关林业调查方面的事项。同时指导组织基层机构参与普查工作;
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协调普查表中有关渔业调查方面的事项。同时指导组织基层机构参与普查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协调普查表中有关水利调查方面的事项;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局负责协调普查表中有关农村劳动力和农村社会保障调查方面的事项;
县公安局负责协调普查表中有关农村劳动力迁移情况调查方面的事项,指导组织基层机构参与普查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普查表中有关农村住户家庭成员与劳动力文化程度调查方面的事项;
县工商局负责协调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业服务企业和涉农个体经营户名录方面的事项;
县民政局负责协调行政区划和涉农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
县司法局负责本系统内的普查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方式
1、根据农业普查推进进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普查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决定农业普查的有关重大问题。
2、农业普查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日常事务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3、对于普查中涉及的有关政策性问题,由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协调后,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或报请县政府研究决定。
4、领导小组重要文件由普查领导小组组长陈明迪签发,日常工作文件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县统计局局长毛庆良签发。
5、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部门职责分工,主动协调和指导分管范围内的普查工作,并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解决有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