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民政局
关于准予玉环县新希望科技教育中心作为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批复
玉环县新希望科技教育中心举办者:
你们申请办理玉环县新希望科技教育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及业务主管部门玉环县科学技术局意见,经审核,玉环县新希望科技教育中心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准予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玉环县新希望科技教育中心依法登记后,要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于每年的2月底之前到玉环县民政局领取《年度检查报告书》,5月31日前将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年度检查报告书》报送我局,接受年度检查。玉环县新希望科技教育中心的印章式样、银行帐号报我局备案。
特此批复。
玉环县民政局
二○○六年一月九日
附件:
登 记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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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负责人 |
性质 |
开办 资金 (万元)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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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新 希望科技 教育中心 |
杨飞菲 |
法人 |
5 |
玉环县城关 城中路4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