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提高教育的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全县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校(含成技校)等学校及其校级领导进行2005学年度工作考评。现将《玉环县学校自主发展及校级领导考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中等职业技校和成技校、县中心幼儿园、浙江电大玉环学院和县教师进修学校的考评方案另发),希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自评及考评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OO六年五月十二日
玉环县学校自主发展及校级领导考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自主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县的教育改革和发展,特制订本考评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完善机制、优化指标、提升质量,充分发挥督导考评的导向、调整、鉴定功能,加快推进我县教育新一轮的改革和发展。
二、考评内容
玉环县学校自主发展考评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类内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自主发展考评定性指标(见附件1),普通高中、初中和镇乡中心小学自主发展考评定量指标(见附件2),中等职业技校和成技校、浙江电大玉环学院、教师进修学校、县中心幼儿园自主发展考评定量指标方案另发。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级领导学年度工作考评内容(见附件3)。
三、考评对象
学校自主发展考评对象为全县镇乡中心小学以上的各级各类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和镇乡中心小学分为A、B两类或A、B、C三类。
普通高中的A类为重点高中及实验学校高中部,B类为普通高中,
C类为民办高中;初中分为两类,A类为五大集镇(办事处)中心中学及县实验学校初中部,B类为五大集镇(办事处)中心中学外的镇乡初级中学;镇乡中心小学分为两类,A类为县属小学与五大集镇(办事处)中心小学,B类为五大集镇(办事处)外的镇乡中心小学。
校级领导为教育局提名、县委县政府任命的学校党政领导和教育局任命的学校党政领导。
四、考评实施
1、全县镇乡中心小学以上的各级各类学校的考评工作由县教育局根据玉环县学校自主发展考评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组织实施。中心完小及其以下学校参照本方案由镇(乡)中心小学组织实施。
2、被考评学校要参照学校自主发展的定性和定量指标,认真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客观准确填写各种考评用表,实事求是地撰写学年度工作报告。
3、学校学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学校概况、学年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一年来学校主要业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4、校级领导述职述廉要认真对照《玉环县校级领导学年度工作考评测评表》(见附件4)内容,从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五、考评程序
1、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听取校长关于学校学年度工作汇报和校级领导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对校级领导进行民主测评;向教职员工征求述职述廉意见。
2、考评组按考评标准实地察看学校各项工作,与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个别谈话,召开学生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进行公平、公正考评。
3、教育局机关科室对被考评学校和校级领导进行考评。
4、考评办公室将考评情况汇总,报县教育局审定,县教育局将对考评情况进行反馈并存档。
5、考评时间为每学年结束前。
六、记分办法
1、学校考评记分办法:学校的考评指标总分为100分,其中定性指标为20分,定量指标为70分,领导及科室考评为10分。
2、校级领导考评记分办法与等第:校级领导考评总分为100分,即教职工测评占70分,各科室评议占15分,局领导评议占15分。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评总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优秀人数不超过考核总数的12%。
七、结果运用
学校考评成绩突出的作为推荐、评比本年度各级各类先进学校的主要依据。校级领导考评结果作为校级领导评先、评优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学年度教职工民主测评等第不合格比例占参评教职工
30%,或者不合格与基本合格之和超过参评教职工40%,当年免去所任职务。
八、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学校自主发展及校级领导考评工作的领导,教育局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校级领导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督导室,负责处理全县学校及校级领导考评工作的相关事务。玉环县学校自主发展及校级领导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胡载彬,副组长为倪贤相、潘善云、陈高锋、沈兴勇、郑青岳、邢义兴,成员为(按姓氏笔划为序)刘华灵、庄廷高、许学贵、李冰、陈时霞、陈文其、陈匡坚、林崇礼、黄苏良、舒长春、詹志山等。办公室主任:陈时霞(兼)。
附件:
1、 玉环县学校自主发展定性指标考评表;
2、 玉环县普通小学、初中、高中学校自主发展定量指标考评
表及质量指标中成绩考评表;
3、玉环县校级领导学年度工作考评测评表。
附件1:
玉环县学校自主发展定性指标考评表
|
定性指标内容 |
分值(分) |
学校自评(分) |
考评组审核(分) |
备注 |
|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依法治校,办学行为规范。 |
4 |
|||
|
学校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各组织机构计划性好,目标明确,措施有力。 |
3 |
|||
|
学校班子团结,协作性好,廉洁自律,认真参与廉政教育,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 |
3 |
|||
|
学校规章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 |
3 |
|||
|
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教职工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
3 |
|||
|
教学面向全体学生,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有序,各环节环环紧扣。 |
3 |
|||
|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良好,学习、生活秩序井然。 |
3 |
|||
|
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广泛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学习兴趣。 |
3 |
附件2:
玉环县普通小学、初中、高中自主发展定量指标考评表
|
指标 |
考评 内容 |
分值 |
考评标准 |
操 作 |
自评 |
得分 | |||
|
基础性 指标 |
民主 管理 |
4 |
坚持班子集体议事制度,定期召开教代会,规范推行校务公开。集体议事、校务公开每学年达12次和教代会1次得4分。 |
查记录,访谈教师。(未按要求和程序开展,集体议事、校务公开每次扣0.5分,教代会未召开扣2分,如有投诉经局纪检科查实每次扣1分。) |
|||||
|
信息化设施 |
3 |
①建成校园网得0.5分;②有网站并当年更新信息内容100条得1分;③建有校园广播系统得0.5分;④建有校园闭路电视系统得0.5分;⑤建有校园通讯系统得0.5分。 |
查看机房及现场。 |
||||||
|
教育 设备 |
5 |
①有4个以上专用教室达标得1分,每增加一个专用教室得0.2分,总得分不超过2分;②当年计算机台数有增加得0.5分;③当年实验教学仪器有添置得0.5分;④当年体育器材有添置得0.5分;⑤图书生均年递增1册以上(含1册)2册以下得0.5分,生均年递增2册以上得1分; ⑥当年多媒体设备有添置得0.5分。 |
①查看专用教室的间数与原始报表(专用教室指计算机教室、综合电化教室、美术室、音乐室、实验室、图书室、视听阅览室、电子软件资料室、科技活动室、气象观察室);②计算机、实验与体育器材、图书等以电教仪器站发票开出为准。 |
||||||
|
课程 计划 |
4 |
课程表符合国家课程计划得2分,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得2分。 |
检查学校课程表,与国家课程计划相对,相差4节以上扣1分,相差8节以上扣完;随机查某一个班级实施的课程是否按课程表,占用或轻易挪用一节扣0.2分,扣完为止。 |
||||||
|
指标 |
考评 内容 |
分值 |
考评说明 |
操作 |
自评 |
得分 | |||
|
建设性指标 |
教师 教育 |
5 |
建立教师培训制度,组织校本培训的得3分,按教师培训机构要求完成教师继续教育的得2分。 |
教师继续教育初中小学由县教师进修学校提供记录,高中由市教师进修学校提供记录。有5人次未参加继续教育扣0..5分,扣完为止。校本培训以教师培训机构提供意见为准。未按规定开展校本培训扣3分。 |
|||||
|
科研 与课 题 |
3 |
课题占2分,A类学校课题结题数≥专任教师数的1/12,得2分;≥专任教师数的1/17,得1分;<专任教师数的1/17,得0分。 B、C类学校课题结题数≥专任教师数的1/17,得2分;≥专任教师数的1/22,得1分;<专任教师数的1/22,得0分。 论文1分,论文或案例至少应在《玉环教育》杂志及以上刊物发表4篇。 |
由教科所提供清单,同一课题只能使用一次。论文或案例看发表的原刊,一篇以0.25分计。 |
||||||
|
先进 与荣 誉 |
5 |
综合先进4分; 单项先进1分。 |
综合先进包括县级及以上先进集体、示范性学校、文明学校;单项先进如群体创优、德育工作、先进科室等。查证件或文件。本项最多5分。 |
||||||
|
学校 心理 健康 教育 |
2 |
机构设置、计划总结、日常活动和师资情况等 |
查文件、活动记录等,每项0.5分 |
||||||
|
学校三评 |
5 |
教育局另行发文考评 |
|||||||
|
指标 |
考评 内容 |
分值 |
考评说明 |
操作 |
自评 |
得分 | |||
|
质量性指标 |
成绩 考核 |
18 |
见《成绩考评表》。 |
由县教研室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评估,统一提供数据。 |
|||||
|
德育 活动 |
4 |
不包括升国旗活动的全校性德育活动每学年应有8次,占2分;学生处分不超过1%得2分。 |
每次全校性德育活动得0.25分,最多得2分。学生处分超过1%扣完2分。查纪录与访谈学生。 |
||||||
|
体艺活动 |
3 |
每学年开展全校性的〝艺术〞、〝科技〞和〝体育〞大型活动各1次,占2分;参加县大型活动,占1分。 |
查计划和记录。每次得0.5分,最多得2分;不参加县大型活动1次扣1分,2次以上此项不得分。 |
||||||
|
师或 生竞赛 |
5 |
教师比赛占2分,县一等奖1人次得0.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0.6\0.4\0.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为1.2\1.0\0.8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1.8/1.6分,加到2分为止。学生比赛占3分,县一等奖一人次得0.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0.6\0.4\0.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为1.2\1.0\0.8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1.8/1.6分;加到3分为止。 |
查文件或证书。(本项不包括教师论文获奖。) |
||||||
|
学生 健康 |
2 |
体育合格率≥98%为1分;近视发病率<4%为0.5分;体检合格率≥93%为0.5分。 |
查报表及相应统计表。 |
||||||
|
干预性指标 |
法规 与安 全 |
3 |
本项目包括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乱收费,违规带生私教,违法行为,体罚学生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等。 |
根据实际查处记录情况,每一起事件扣1分,扣完为止,并取消评先资格。安全工作结合06年目标考核。 |
|||||
|
流生 率 |
2 |
A等学校为0.5%以下;B等学校为1.0%以下; C等学校为 1.5%以下。小学要求流生率为0。 |
查报表,如超过上述标准扣2分。 |
||||||
|
财务 管理 |
2 |
内控制度健全,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内审中无严重违规行为。预算内经费做到合理使用,预算外经费用于老师福利不得超过30%。 |
根据年度经费审计,超过30%扣1分。学校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的扣1分。(其他酌情扣分。) |
||||||
玉环县普通小学、初中、高中质量性指标成绩考评表
高中:高三(8分)
|
项目 学校 |
会考合格率 |
上线率 |
重点线率 |
本科线率 |
|
A |
≥95% 1ˊ |
≥88% 2ˊ < 80% 0ˊ |
≥15% 3ˊ < 10% 0ˊ |
≥50% 2ˊ < 40% 0ˊ |
|
B |
≥90% 1ˊ |
≥70% 4ˊ < 60% 0ˊ |
≥20% 3ˊ < 10% 0ˊ | |
|
C |
≥90% 3ˊ |
≥40% 5ˊ < 30% 0ˊ |
高二、高一(各5分)(期末以全市或县统考为准)
|
项目 学校 |
会考合格率 |
期末合格率 |
期末优秀率 |
期末低分档率 |
|
A |
≥95% 1ˊ |
≥85% 1ˊ < 80% 0ˊ |
≥15% 2ˊ < 10% 0ˊ |
≤15% 1ˊ > 20% 0ˊ |
|
B |
≥90% 1ˊ |
≥85% 1ˊ < 80% 0ˊ |
≥15% 1ˊ < 10% 0ˊ |
≤15% 2ˊ > 20% 0ˊ |
|
C |
≥90% 1ˊ |
≥85% 1ˊ < 80% 0ˊ |
≥15% 1ˊ < 10% 0ˊ |
≤15% 2ˊ > 20% 0ˊ |
初中:
初三(8分)
|
项目 学校 |
初升高比例 |
中考合格率 |
中考低分档率 |
中考优秀率 |
县平均分 |
|
A 类 |
≥95% 1ˊ < 90% 0ˊ |
≥90% 2ˊ < 85% 0ˊ |
≤10% 2ˊ > 15% 0ˊ |
≥20% 2ˊ < 10% 0ˊ |
前6名 1' 10名后 0ˊ |
|
B 类 |
≥93% 1ˊ < 88% 0ˊ |
≥85% 2ˊ < 80% 0ˊ |
≤15% 2ˊ > 20% 0ˊ |
≥15% 2ˊ < 10% 0ˊ |
前10名 1ˊ 15名后 0ˊ |
初二、初一(各5分)(期末以县统考为准)
|
项目 学校 |
期末合格率 |
期末优秀率 |
期末低分档率 |
期末平均分 |
|
A 类 |
≥90% 1ˊ < 85% 0ˊ |
≥20% 2ˊ < 15% 0ˊ |
≤10% 1ˊ > 15% 0ˊ |
前6名 1ˊ 10名后 0ˊ |
|
B 类 |
≥85% 1ˊ < 80% 0ˊ |
≥15% 1ˊ < 10% 0ˊ |
≤15% 2ˊ > 20% 0ˊ |
前8名 1ˊ 10名后 0ˊ |
小学(18分):
|
项目 学校 |
毕业会考合格率 |
毕业会考优秀率 |
毕业会考低分档率 |
毕业会考名次 |
|
A 类 |
≥90% 6ˊ < 85% 0ˊ |
≥30% 4ˊ < 20% 0ˊ |
≤5% 6ˊ > 10% 0ˊ |
前6名 2ˊ 10名后 0ˊ |
|
B 类 |
≥85% 6ˊ < 80% 0ˊ |
≥20% 4ˊ < 15% 0ˊ |
≤10% 6ˊ > 15% 0ˊ |
前15名 2ˊ 25名后 0ˊ |
附件3:
玉环县校级领导学年度工作考评测评表 学校 年 月 日
|
评议单位 及分值 考核 内容 被考核 者姓名
|
教职工评议 |
科室评议 |
领导评议 |
总分 |
等级 | |||||
|
德 (15分) |
能 (20分) |
勤 (20分) |
绩 (30分) |
廉 (15分) |
合计 | |||||
|
政治素质 团结协作 服务意识 职业道德 个人修养 道德品质 等 |
理论水平 创新能力 管理水平 组织能力 决策能力 表达能力 等 |
奉献精神 忠于职守 以身作则 勤奋务实 等 |
改革成果 目标落实 管理特色 队伍建设 社会声誉 教学质量 等 |
党风廉政 行风建设 廉洁自律 等 |
||||||
说明:教职工测评、局机关科室评议、局领导评议每一部分满分皆为100分,分别以70%、15%、15%计入总分。总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
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