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建立“平安芦浦”建设考评实施办法的
通 知
各村、各办、企事业各单位:
为确保“平安芦浦”建设顺利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关于建设“平安芦浦”的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及各办公室
二、创建目标
各村居、办公室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组织管辖区内开展“平安村”建设,做到有机构、有措施,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实现刑事案件发案下降、治安案件发案下降、无群体性事件发生,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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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指标(50分)
1、刑事案件发案下降(10分)
实现全年刑事案件立案总量比上年下降,全年可防性案件立案比上年下降,全年杀人、爆炸、绑架、抢劫、抢夺、伤害等八类案件立案比上年下降。
2、治安案件发案下降(10分)
实现全年治安案件立案总量比上年下降。
3、无群体性事件发生(10分)
全年无发生群体性事件、无集体上访事件、无上省进京上访。
4、非法宗教组织和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及有害气功组织的活动得到有效遏制。(10分)
5、无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10分)
(二)保障指标(30分)
1、各村居把创建平安工作纳入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设立建设“平安村”领导小组,制定本村平安建设实施方案。(5分)
2、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每年不少于四次听取建设平安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治安形势,研究并切实解决平安村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具体困难。(5分)
3、加大平安村建设经费投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5分)
4、建立群防群治队伍,加强治安巡逻防范。完善村级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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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建立村级综治工作站。(5分)
5、坚持和完善矛盾纠纷月排查和月报告制度,落实调处措施。(5分)
6、切实加强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5分)
(三)日常工作(20分)
1、综治工作统一实行“六簿一册”管理。(10分)
2、每月开展一次黑板报宣传。(5分)
3、及时报送各类报表。(5分)
四、奖励机制
实行绩效挂钩,将“平安芦浦”建设责任履行情况纳入村“年终考核”和办公室目标责任制考核。
中共芦浦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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