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县交通局关于玉环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交通局制定的《玉环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六月六日
玉环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县交通局
(二OO六年四月七日)
为切实提高全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2006—2007年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123号)和《台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等四部门关于台州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06〕1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全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渡口安全管理,基本消除渡口安全事故隐患;保证渡运船舶具备良好安全技术状况;杜绝非客渡船非法渡运;完善县乡两级政府负责管理,交通、港航、安监、海事、海洋与渔业、公安等有关部门执法监督并指导协调的渡口安全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撤渡创造条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府办副主任徐福根担任,县交通局张恢卓为副组长,成员由县交通局曾良德、玉环港航分局黄荣尧、县安监局陈樟锋、玉环海事处王晨、县海洋与渔业局蒋兴良、县公安局马学庆、坎门办事处史炜荣、芦浦镇陈贤华、干江镇胡再雷、海山乡金荣通、鸡山乡梁斌组成,领导小组在县交通局下设办公室,主任:曾良德(兼)。
三、整治方式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镇乡负责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行动,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原则,县交通、港航、安监、海事、海洋与渔业、公安、旅游等有关部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统一行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四、整治内容
1、全县范围内的渡口、渡船;
2、非客渡船从事非法渡运;
3、现场监管不落实,渡工违规渡运;
4、网箱养殖侵占渡运航道;
5、渔船占靠渡埠等问题。
五、工作安排
1、动员及调查阶段(2006年3月至5月)。制订整治活动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和动员活动;完成对渡口设施、渡船、渡工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管理台帐,查找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
2、集中整治阶段(2006年5月至12月)。严格开展现场检查和联合执法,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消除渡口、渡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载客行为;开展航道清障,保证渡运航道畅通;加强船员适任培训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开展渡工考核。
3、验收整改阶段(2007年1月至4月)。对照台州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整治办)的整治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评,并上报市整治办验收,对不合格渡口限期完成整改。
4、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5月至9月)。对限期整改的渡口进行集中整治和再考评;总结经验,完善渡口安全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各渡口所在镇乡和县交通、港航、安监、海事、海洋与渔业、边防等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造平安玉环、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整治方案、措施、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联合整治活动的有序开展。
2、注重宣传教育。要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整治活动全过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渡口安全画等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宣传本次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普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规知识,增强渡口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的守法经营意识,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水上交通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自觉抵制超载、冒险航行等违章渡运行为的良好氛围。
3、坚持依法整治。要严格依法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浙江省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坚决取缔未经审批、非法渡运的渡口,坚决打击和有效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4、构建长效机制。制定渡口设施和渡船更新改造计划,积极筹措资金改造渡运码头,更新老旧渡船,提高渡口、渡船等设施的安全技术水平。要认真总结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好的经验,改进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以落实责任明细化、宣传教育固定化、撤销渡口规划化、安全监督经常化、基础工作规范化、动态监督智能化等为主要内容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