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机关各科室,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现将《玉环县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玉环县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教监[2006]93号)、县委和县府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本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突出重点,全面落实,稳步推进,务求实效,预防和坚决纠正教育系统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交易、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树立起“和谐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使全系统广大干部教师普遍受到一次党风廉政教育,纠正错误观念,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教师从教行为,有效防止和解决教育商业贿赂问题,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教育管理工作新局面,确保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治理重点
着力解决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商业贿赂问题。本次专项治理重点包括学校建设、修缮、绿化项目的招投标,学生保险,招生考试,房屋出租、经营权出让,图书教材教辅资料、学生用品、设备、食堂食品、校服采购等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参与干预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
四、实施步骤
全县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5月)。成立玉环县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研究制定《玉环县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动员大会,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形成共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板报等各种宣传载体,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开展 “廉政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提高全体人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6年6月至11月)。
1、全面自查,掌握实情。各校要结合实际,针对本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制定周密科学的自查方案,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工作。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在6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玉环县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科)。各校校长要根据中共玉环县教育局委员会、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玉环县校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认真对照检查,将本次治理内容作为述职述廉内容,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落实措施,及时整改。县教育局将汇总自查结果,全面掌握本系统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等涉及不正当交易、影响公平竞争的形式、手段和人员等基本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在商业活动中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思想教育,规范操作程序,完善监督机制。
3、严肃纪律,推进工作。坚持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在6月底前能主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自我改正、并积极退款的,可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在自查自纠阶段,我局将组织力量对学校进行抽查,凡发现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2006年12月)。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完善基建、维修、装饰工程、教学仪器、设施、设备采购等招标投标制度;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公办高中严格执行“三限”规定;规范招生行为,实行阳光操作,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校要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重要任务来抓,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二)健全组织,落实责任。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校也要结合实际,落实人员抓好具体工作。玉环县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对工作进展慢、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深入研究,加强指导。玉环县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科室要组织力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真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思路和政策措施,注重推广成功经验,加大政策指导和制度创新力度,实施有效的工作指导,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玉环县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玉环县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计划
附件1:
玉环县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了加强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玉环县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 胡载彬
副组长 倪贤相、潘善云、陈高峰、沈兴勇
成 员 黄苏良、詹志山、李冰、陈匡坚、林基、陈文其、
林崇礼、庄廷高、许学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审计科,负责日常工作,李冰兼任办公室主任,举报电话:7224112。
附件2:
玉环县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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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时间 |
内 容 |
工 作 要 求 |
责任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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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阶段 |
5月 |
宣传 发动 阶段 |
1、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专项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
纪检监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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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治理专项方案 |
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方法具体,符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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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召开有关会议 |
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共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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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泛宣传发动,公布举报电话 |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板报等各种宣传载体,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深入开展 “廉政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提高全体人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 |
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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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阶段 |
6月至 11月 |
自查 自纠阶段 |
1、制定自查方案 |
结合本校实施,制定周密科学、操作性强的自查方案 |
各有关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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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展自查自纠 |
针对本次专项治理的重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各校校长要根据中共玉环县教育局委员会、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玉环县校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认真对照检查,将本次治理内容作为述职述廉内容,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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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整改措施 |
汇总自查结果,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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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查自纠情况小结 |
于6月20日前将学校自查自纠报告和校长述职述廉报告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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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检查 |
对有关学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
领导小组 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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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依法查处 |
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并及时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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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阶段 |
12月 |
巩固提高阶段 |
1、建立制度 |
坚持标本兼治、惩治并举,逐步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
各有关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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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总结 |
12月上旬各校完成工作总结,12月份中旬完成我县教育系统的工作总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