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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各镇(乡)办事处劳动保障和救助管理事务所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镇、乡(办事处):
根据玉机编[2004]5号文件精神及劳动保障和救助管理的工作内容,各镇(乡)办事处劳动保障和救助管理事务所隶属当地政府领导,接受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主要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民政等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依法指导辖区内的村居、社区做好劳动保障救助工作;监督辖区内的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实施劳动合同情况;协助做好劳动纠纷的调解处理。
3、协助做好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的调查、统计、登记、管理。做好劳动力求职和就业指导,提供各类就业信息,协助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再就业援助,协调落实有关优 惠政策。
4、负责辖区内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工作,搜集劳动力供求信息,完善辖区内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基层工作平台,逐步实现网络信息共享。
5、负责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6、协助做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方面的服务。
7、掌握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状况,建立台帐;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学习、文化娱乐和社会公益性活动。
8、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处工作。
9、做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