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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的 实施方案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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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委〔2006〕65号

关于开展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为巩固和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动移风易俗,根据玉县委办〔2006〕1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干江开展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八荣八耻”,以提高市民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根本,以倡导文明节俭办婚丧事为重点,以坚强的决心、有力的措施、务实的作风,教育和引导干江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崇高文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形成婚事从新、丧事从简、文明节俭办婚丧事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快“两个社会”建设进程。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干江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的领导,干江镇成立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协调各村及有关单位开展工作。设立干江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巡查队,从相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干江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的管理和检查。

  三、职责分工

  干江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职责分工总的原则是:分级负责,逐步推进,联合行动,综合执法。具体分工如下:

  党政办:制定、发布有关规定和通知,协调各村开展工作。

  纪检办: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切实将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重点督查项目来抓,根据干江镇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做好工作反馈,对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村及有关单位进行通报。

  纪检办、组织办:落实县里制定出台的党员干部婚丧事报告、县管干部不得违规参与婚丧事大操大办等制度,按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加大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的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者予以查处。

  宣统办:制定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运用多种形式,集中时间进行连续宣传,对违规事件给予及时曝光,对正面典型进行深入挖掘;突出宣传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的意义及各项规定,大力宣传文明新风,提高城乡群众文明素质。加强对参与丧事活动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大对丧事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力度,坚决打击教职人员参与违法违规丧事迷信活动。

  干江边防派出所交通工作站、环卫所:划定送葬线路、加强出殡线路管理,及时制止在镇政府、学校、卫生院附近乱鸣乱放现象。加大对丧葬用品和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

  政法民政办:负责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的经常性工作,及时掌握干江婚丧户的相关信息,提前介入做好事先预告、劝告和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向婚丧户发放“婚事从新、丧事从简”的倡议书。

  安监中队: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单位组织查处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干江边防派出所:加大对利用婚事拦路敲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破坏、干扰、阻碍、拒绝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威胁人身安全的事件进行及时协助处理;加大对利用婚事拦路敲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各村: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成立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其组织、管理、监督的作用;与每一丧户签订责任状,引导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四、方法步骤

  开展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从2006年9月5日开始,至2007年5月中旬结束,具体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6年9月5日—9月6日)

  1、成立镇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相关文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明确镇、村两级职责。

  2、落实宣传报道事项,编印有关宣传小册子,出动宣传车。

  3、落实县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制定的党员干部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报告表,出台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

  (二)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9月7日—9月15日)

  1、召开镇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和领导小组会议。

  2、宣统办按照宣传方案,大力开展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目的意义、各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各村职责分工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开通热线电话。

  3、各村根据各自实际,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制定宣传方案,召开动员会,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向群众分发《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组织志愿者下发宣传小册子。以宣传车上街、文艺队演出等形式,掀起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宣传活动高潮。

  4、设立举报电话,动员群众举报。

  (三)集中整治阶段(2006年9月16日—10月16日,2007年3月5日—4月6日)

  1、镇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开展突击联合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行为,严厉查处婚丧事违规大操大办行为。

  2、严厉打击私建坟墓、互相攀比的不正之气。

  3、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监督员开展视察督查活动。

  (四)日常整治阶段(2006年10月17日—2007年3月4日,2007年4月7日—4月30日)

  1、按照县里的部署和要求,狠抓职责落实,做好日常整治工作。

  2、镇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日常性的检查、督促活动。

  3、镇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系列检查活动,对各村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开展不力的村予以通报批评。

  4、宣统办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大力宣传各村的工作进度,深入宣传整治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总结完善阶段(2007年5月1日—5月中旬)

  1、召开镇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切实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下一步日常性管理的任务措施。

  2、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发动群众深入持久地参与查禁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到位。各村及有关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高度,从加快建设“两个社会”的高度,全力以赴把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责任到位。各办公室要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特别是相关职能科室要充分发挥作用,狠抓责任落实;各村要积极组织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营造村两委班子共同抓,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的良好氛围。与公安、民政、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发挥协同作战的整体效能。

  (三)措施到位。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打击力度,落实各项处罚措施。加大移风易俗工作力度,坚持依法办事,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掌握政策,坚决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干江镇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干江镇委员会

2006年9月6日

  主题词:婚丧事△  整治  实施方案

  抄  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办公室

  干江镇党政办公室                              2006年9月6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

干江镇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名     单

  组  长:金华松

  副组长:李俊峰  胡再雷  钱晓霞  陈青华  郑  敏

  成  员:陈  婷  李华江  王晶晶  林水元  郑文新  胡存江

  颜光冬  周学达  周伟刚  陆海玲  陈小斌  耿珠峰

  蒋其云  颜小凤  王尤领  姜伟伟  林英周  吴立华

  莫福正

  下设办公室

  主  任:钱晓霞(兼)

  成  员:龚时梦  郑通贵  章纪治  陈  哲  吴  丹  刘妙根

  叶仕财  朱灵华  叶善礼  张才亨  金林春  祁洪聪

  李茂方  王炳夫  陈加德  黄松土  杨加顺  林作明

  章根才  王孝申  张尤良  李欧定  毛招青  吴喜庆

  陈义钗  黄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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