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6月18日下午(星期日),清港镇新民民工子弟学校一(2)班贵州籍学生王三明与3个小朋友到楚门镇南塘水边捉蟹,不慎掉入水中溺水身亡;6月21日下午,楚门镇普育民工子弟学校一(3)班陈帅、何业杰、王瑜3名学生(均系湖北籍民工子女)擅自到楚门镇直塘河游泳,3人均不幸溺水身亡。
这4名学生溺水身亡事故的发生,给他们的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同时也给当地政府和社会造成很大的压力,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夏季已经来临,暑假即将开始,溺水事故已进入高发期,为坚决防止类事事故的发生,现将学期结束前和暑期的学校安全工作重申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外来民工子弟学校要在学生放假前认真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为主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通过班会、校会、专题报告、黑板报、墙报、校园网、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提高每一位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明确要求学生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游泳课,指导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的方法。要配合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在海边、江边、湖边、水塘等设立游泳安全警示牌。
(二)要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访、座谈会等形式,告知防溺水安全等注意事项,增强家长特别是外来民工子女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三)加强学生的防台抗台教育。我县处于浙江东部沿海,台风是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各校要结合本局分发的《全民防台风知识读本》,进一步提高学生特别是外来民工学校学生防台风意识和自保自救能力,确保台风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
随着天气逐步转热,食品中毒高发期又将到来,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把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坚持不懈地把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为学生在校学习、生活营造一个卫生安全的环境。
目前,我县城关等地区已发生肠道传染病。各校要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学校传染病防治规定,认真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治规定,认真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检查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以及中小学幼儿园晨检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下阶段县教育局和县卫生部门将对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餐具进行抽检,对餐具未消毒或抽检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予通报。
学校要努力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扫和消毒工作,对教室和宿舍要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减少传染疾病的感染和传播机会。出现疫情,要及时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对患病学生采取隔离治疗等措施,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如发生暴发疫情或新病例持续不断等情况,要根据卫生疾控部门提出的疫情控制措施。幼儿园如举办暑假班,必须安装防暑降温设施(电风扇和空调)并写书面报告送交镇乡幼教专干审批,如没有安装防暑降温设施的一律不予审批。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季节特点、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发生特点,对学生进行针对性较强的防控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专项宣传教育。要重点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喝生水,不买街头无照或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采摘或不食用野果(菜)和来历不名的可疑食物,不生吃小海鲜,加强体育锻炼和营养,保证充足的休息,有病及时就医等,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机体抵御疾病的防范能力。要重点教育食堂和食品商店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必须把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长期的工作来抓,不断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规范幼儿接送车和民工子弟学校学生接送车的管理,严禁超速、超载,严禁跨学区接送学生。五月份,我县开展了幼儿接送车专项整治活动,幼儿接送车秩序有所好转,但近阶段个别不符合配备自备车的幼儿园,怀着侥幸的心理,仍然使用自备车在接送幼儿,严重违反了上级有关规定,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幼儿园举办者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对一些屡禁不止的幼儿园,县教育局将采取有力措施,责令幼儿园停止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四、进一步加强校财管理。
暑假将要开始,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护校工作,扎扎实实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特别对学校的电脑房、财务室等重要部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24小时轮流值班。暑假期间又是台风季节,各校要制订抗台应急预案,备好抗台物资,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二00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