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镇委[2006]36号
干江镇机关干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双月活动”
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各村、镇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玉环县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双月活动会议精神,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标的完成。保持一类乡镇优胜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联片领导、驻村干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采取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执行情况与相关人员的年度实绩考核挂钩办法,并制订相应的奖罚措施,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见附件)
二、考核办法
1、根据各村计划生育工作量大小,用优惠分值调节予以平衡。下栈头、白马岙、甸山头、盐盘、垟坑5个行政村(以下简称五大村)为105分,其他14个行政村为100分。
2、各行政村必须在7月17日前完成各项指标。
3、考核工作由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核时间定于7月下旬。
三、奖惩办法
1、综合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给予计生考核奖2500元。
2、综合得分在80—94分之间,给予计生考核奖2000元。
3、综合得分在79(含79分)以下的,视为计生考核不达标,不享受计生考核奖,并扣发年度奖金500元。
4、考核结果得分出现小数点的,按四舍五入计入。
5、对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进行处理。
四、驻村干部按所驻村进行考核,联片的班子成员按所联村的平均分进行考核;未联片的班子领导按全镇平均分进行考核;未驻村的机关干部按全镇平均分进行考核。
五、本考核办法由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干江镇机关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
中共干江镇委员会
干江镇人民政府
2006年5月22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优质服务 机关干部 考核办法
抄 送:县计生局
干江镇党政办公室 2006年5月22日印发
共印:25份
干江镇机关干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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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分值 |
考 核 评 估 内 容 |
分值 |
考 核 办 法 及 要 求 |
考核实绩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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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宣传教育 10分 |
①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95%以上; ②人口与计生法规和科普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 ③组织一次以上育龄群众面对面教育。 |
①3 ②4 ③3 |
共抽取22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问卷调查,每少一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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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合同管理 30分 |
①对18周岁—42周岁的育龄群众签订合同(不包括在校生和已结扎对象),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 |
30分 |
以上交合同数来计算签订率,再实地抽查22名对象进行核实,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对象一例扣3分,直至扣完,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2分,直至扣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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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社会抚养费征收 10分 |
①社会抚养费征收率、符合率分别达到95%、75%以上。 |
10分 |
计生办提供征收人数和征收标准,最后以计生办事实统计的上交社会抚养费为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直至扣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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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四项手术落实 20分 |
①已婚育龄妇女全面实行知情选择及时落实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一、二孩顺产3—4个月内、剖腹产6个月内),多生一胎落实结扎手术。 ②严格控制计划外怀孕。 |
①10 ②10 |
①本次由计生办提供人员名单,进行清理每少一例未落实扣2分,直至扣完; ②摸清计划外怀孕数及落实补救措施,对未掌握、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一例扣5分,直至扣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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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三查”落实 20分 |
遗留“三查”服务率分别达99%以上。 |
20分 |
由计生办提供的遗留数为准,截止7月17日;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直至扣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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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流动人口管理 10分 |
①对外来育龄妇女的登记、验证达95%以上,有90%以上得到服务(随访、三查、免费送药具、发放宣传资料等。) |
10分 |
实地抽查10人以上,验证率、服务率低于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