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2006年度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台州市人事局关于2006年度市级中评委、初评委评审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台人专[2006]9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工程各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中评委,评审各种所有制性质企事业单位人员建筑、交通、水产、水利、广播电视、机械、能源与原材料轻纺、石化、安全、电子、技术监督、地勘土管、环保等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破格申报工程师按浙职改字(1992)1号、浙职改字(1992)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水利、建筑工程分别根据《台州市水利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台州市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执行。
三、论文要求:事业单位正常晋升中级职称人员须在专业性刊物上公开发表、独立撰写的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1篇以上(须收入论文汇编);非公有制企业人员提供一篇公开发表论文或本人撰写的一篇3000字以上,有一定学术和实用价值的技术报告。(经学科组专家鉴定)。
四、外语、计算机及继续教育要求
1、外语:评审对象必须提供全国职称外语合格成绩单原件,评审通过人员的外语合格成绩单原件,由县职改部门统一注销,未通过人员的外语合格成绩单原件退还申报对象。免试人员按浙人专[2004]237号规定执行。个别业绩较突出的企业人员经审定可免于外语考试。
2、计算机应用能力:凡4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各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持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三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年度评审专业技术资格需完成《电子政务》、《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素质与能力》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申报程序:本人提出申请按有关要求准备送审材料,经所在单位推荐,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服务中心。
六、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对象按《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附件1)所要求的送审材料内容和份数报送评审材料;
2、填写《推荐评审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件9)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以及提供的资格证明和业绩材料内容要真实一致。申报对象和单位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3)签字。伪造材料者,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己参加评审取得的资格予以取消。所有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无误后由验证者签上“核对无误”字样和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主要荣誉证书论文须提供原件。
3、推荐破格直接评审,需填报《破格推荐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8),写明符合破格条件的第几条和具体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
4、接收材料截止时间:本年度工程评审材料接收时间截止10月20日。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3、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4、评审材料清单(第一册)
5、评审材料清单(第二册)
6、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免试审核表
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免试审核表
8、破格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9、推荐评审_____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