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清政[2006] 94 号
关于创建市县级生态示范村的通知
各村(居):
为了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提高农村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和建设生态村的需要,保护生态,爱护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居住环境,我镇通过几年对生态村的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申报2006年清港镇创建市县级生态示范村鹤新村、前赵村、樟岙村创建市级生态示范村;后排、塘头、茶头、芳斗、台山、上凡村为创建县级生态示范村,请各创建村按照各项指标认真组织实施。
清港镇人民政府
2006年8月23日
主题词:生态建设 示范村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