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基层教育工会:
根据省、市教育工会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05—2006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工会关系隶属教育工会的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的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能模范地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在思想政治、业务水平,敬业精神等方面为人师表。
2、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家庭文明,夫妻恩爱,尊敬老人,教育子女,成员之间平等和睦;关心他人,助人为乐,邻里之间团结友爱。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坚持群众路线。采取群众评议,基层工会推荐,单位党组织同意,县教育工会审定的办法。
2、掌握评选条件,严格履行评选程序,坚持以先进事迹为依据,群众公认,保证被表彰的典型既有先进性又有群众基础。
3、要注重推荐评选的过程。要把推荐评选活动作为发动组织教职工参加“事业家庭双创优”活动的一个重要过程,使推荐评选成为激发广大教职工敬业奉献精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过程。
4、推荐工作以基础教育工会为单位进行,每单位可推荐报送1名先进个人。如没有符合评选条件对象的,可以不报。先进个人推荐表请于2006年10月20日前报送县教育工会。县教育工会将根据先进事迹材料组织评委进行评选,对获得“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称号的将予以通报表彰。
四、有关注意事项
1、“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表内所有内容均应由组织(单位)填写。
2、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须用打印机打印在表格内,打印不下的可附页。
附件:“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师 先进评选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工会,县总工会。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8月23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
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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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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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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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职务或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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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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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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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工会意见 |
年 月 日 |
所在 单位 党组 织意 见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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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工会意 见 |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