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珠城委〔2006〕114号
城关办事处环境整治百日竞赛活动
实施 方 案
各办、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全县环境整治活动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办事处范围内开展环境整治百日竞赛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治理城乡脏、乱、差为目标,积极在农村开展“两清”(清理垃圾和清理河道)活动,在城区推进环卫体制改革,创新社区环卫管理模式,重点对建成区的市容市貌、卫生死角、各类市场、背街小巷、城市出入口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治,基本实现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秀美文明,城乡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管理队伍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形成。
二、整治任务
(一)社区基础工作方面
1、创新社区环卫管理模式。着眼于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卫网络,整合资源,将现有一、二级环卫人员分解为收集、清扫保洁、监督三支队伍,实行垃圾袋装入桶、定时摇铃、包干收集、工效挂钩的运作模式;同时,着力改革收费制度,实行收费与收集保洁两条线管理,切实做到环卫费专款专用。坚持“先试点、再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率先在县东社区进行环卫体制改革试点,积累经验,按照“成熟一个、授权一个、规范一个”的原则,因地制宜在全办事处逐步推开,进而形成社区环卫管理权责明晰、管理细化、运行高效的良好机制。
2、建立健全配套保障机制。在社区内设置曝光栏,充分发挥环卫监督队伍的职能作用,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大对环卫收集、清扫保洁队伍的监督力度,对环卫队伍的人员到位、工作运行情况定期进行公布通报,并及时对乱放烟花爆竹、乱设摊等违章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进行上墙曝光。建立社区环卫考核奖惩责任制,完善社区环卫工作评估制度,实施循环红旗奖制度,坚持周检查、月评比,根据获得循环红旗奖次数,进行奖惩激励,采取以奖代拨的方法,调动社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建立社区共建共管机制。建立社区共建委员会,明确共建单位工作责任,开展共建单位和社区互评活动,通过互评互促,推进社区环卫工作正常高效开展。
4、深化“洁美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洁美社区”创建活动,广泛动员居民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创建活动,着重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集中整治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环境,拆除乱搭乱建,清理私设门店摊点,完善环卫、绿化等基础设施,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多渠道探索创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努力营造卫生、整洁、优美的社区居住环境。
(二)环境卫生整治方面
1、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办事处环卫清运垃圾车等设备的配备,提高垃圾清运能力。各村社区要按标准配置相应的垃圾筒等环卫设施,新建的垃圾中转房要及时投入使用,并要加强环卫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和消毒;各村在足额配置清扫员、保洁员的基础上,要落实清扫保洁员的报酬,切实加强管理,因地制宜建立实施可行的督查考核制度,确保环卫作业正常运转。
2、着力抓好垃圾清理。在抓好日常垃圾清理清运的基础上,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对城区背街小巷、农村村头地角、房前屋后及公共场所等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清理,8月底前要清理完毕城区的卫生死角;要重点完成城区及农村积存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的清理清运工作,致力加强城郊结合部和城区出入口、交通主干道的环境整治,进一步改善城乡居住环境。
3、扎实开展河道治理。重点对农村骨干河道、村庄周边河道、池塘实施清障、清於;定期清理水面漂浮物,清除岸坡垃圾,以市场化的方式建立河道日常保洁队伍,加强河道保洁、维护;配合抓好城区河道清淤、护岸及环境工程建设,努力形成“水清、岸绿、景美”的城乡河道环境。
4、大力整治珠港大道道路两侧。以迎接市城市建设现场会为契机,全面治理珠港大道道路两侧“脏、乱、差”,重点清理道路两侧垃圾、堆积物和废弃物,拆除两侧乱搭乱建,突出抓好新法院大楼东侧道路转弯处环境整治,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堆土,着力改善交通主干道面貌。
5、切实开展综合整治。围绕优化城区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综合整治。着重查处整治城区各种私搭乱建、违章占道行为,拆除有损市容观瞻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深化创建省级街容示范路活动为抓手,加强主次干道保洁、公园整治、绿地、街路绿化管护等,进而净化美化绿化县城主干道、重要区块的环境。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8月15日—8月31日)。大力开展城乡环境整治百日竞赛活动宣传工作,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
2、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10月15日)。各村、社区根据责任分工和整治重点,集中人力、物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
3、自查自纠阶段(10月16日—10月25日)。各村、社区对照整治任务,认真自查,查漏补缺,并于10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办事处环境整治百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验收巩固阶段(10月26日—11月10日)。办事处城乡环境整治百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对各村、社区的整治成效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成立城乡环境整治百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城乡环境整治百日竞赛活动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各村、社区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建立领导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督查到位,按时全面完成整治任务。组宣统办要大力宣传,突出正反典型报道,为城乡环境整治百日竞赛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2、强化考核督查。各村、社区开展竞赛活动,采用100分制,按暗查、抽查、总验收得分(社区的循环红旗奖次数计入总验收分值)的20%、20%、60%的比例进行计分,采取以奖代拨形式进行考评。办事处城乡环境整治百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整治行动的检查考评机制,并会同效能监察室,邀请效能监督员等方式及时督查阶段性整治工作,定期通报各村、社区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应付了事,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村、社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具体考核评比办法另行制订),形成比、学、赶、超的竞赛氛围。
3、探索长效管理。要积极探索和完善城乡管理长效机制,理顺一、二级环卫管理体制,试点改革环卫体制,明确管理职责、执法权限和运作规范,强化执法力度。
附件:1、城关办事处环境整治百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社区环境整治共建共管责任分解一览表
3、城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中共珠港镇城关办事处委员会
珠港镇城关办事处
2006年8月22日
主题词:环境整治 竞赛 方案
抄 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城区环境整治百日竞赛活动领
导小组办公室
城关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06年8月22日 印480份
附件1:
城关办事处环境整治百日竞赛活动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沈华栋
副组长:曾志斌 章 敏 叶继国
陈所美 蒋子良
成 员:李朝兴 余乃文 周陈木 杨宗清
阮善贵 江新月 郑祖满 项光旭
柳美华 周则利 曾华贵 潘玲晓
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一组”。办公室,主任:蒋子良(兼);宣传指导组,组长:章敏(兼),陈所美(兼)。
附件2:
社区环境整治共建共管责任分解一览表
|
社区 名称 |
责 任 区 域 |
共 建 单 位 |
办 事 处 联系领导 |
|
石 井 社 区 |
石井小区 |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
曾 李 志 法 斌 早 |
|
石井新村 |
天鸿饭店 | ||
|
城中路92弄(电力公司联建) |
县供电局 | ||
|
井岙(南) |
县交警大队 | ||
|
井岙(北) |
县人民医院 | ||
|
打石仓 |
太平洋财产保险、安邦财产保险公司 | ||
|
金鸡岙(西) |
城关信用社 | ||
|
金鸡岙(东) |
县委组织部 | ||
|
夕阳红山庄 |
县联通公司 | ||
|
好多多超市及楼上 |
县邮政局 | ||
|
西 门 社 区 |
老城中路 |
县电信局、县农业局 |
曾 陈 良 海 荣 平 |
|
玉兴路 |
玉环车站、新如意大酒店、县自来水公司、县气象局 | ||
|
玉坎路 |
市区巡逻中队、县消防大队、县公管所、县人寿保险公司 | ||
|
广陵路 |
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旅游局、县计生局 | ||
|
新城中路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南 门 社 区 |
东起榴岛大道东侧-康育路 北起玉兴东路-玉坎河 |
县国土局、县青少年宫 玉环大酒店、县良种场 |
章 葛 水 敏 才 |
|
北起玉兴东路—玉坎河 西起广陵路—康育路(中心菜场周围) |
县工商局、城关中心菜市场 县农业银行、玉环公园 | ||
|
西起广陵路-康育路 北起泰安路-长治路(花木市场周围) |
县民政局、县审计局 城关土管所、城关烟草经营部 | ||
|
北起长治路-长兴路 西起广陵路-泰安路(泰兴小区) |
县人劳社保局 珠港农村信用社、县农发行 | ||
|
北起长兴路-长康路 西起广陵路-康育路(装饰市场) |
县交通局、县工行 县为民服务中心、县中心幼儿园 |
|
社区 名称 |
责 任 区 域 |
共 建 单 位 |
办 事 处 联系领导 |
|
南 门 社 区 |
北起长兴路-长康路 西起康育路-玉坎河(13号小区) |
县国税局、县移动公司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章 葛 水 敏 才 |
|
北起长康路-长乐路 西起广陵路-康育路(蓝天花苑) |
县建设规划局 县城管局 | ||
|
北起长康路-长乐路 西起康育路-泰安路(17号小区) |
县环保局、县检察院 县计生指导站 | ||
|
县 东 社 区 |
黄泥坎隧道至颐园路 |
县实验学校 |
郑 达 锦 |
|
颐园路至民建路 |
玉城中学 | ||
|
民建路至西三路 |
县教育局 | ||
|
西三路至兴东路 |
城关成技校、城关一中、城关实验小学 | ||
|
黄泥坎隧道口至东城路路口 |
县委办、县边防大队 | ||
|
东城路路口至珠城东路 |
县人防办、玉环变电所 | ||
|
珠城东路至良种场 |
团县委、县妇联 | ||
|
县 前 社 区 |
县后巷(后门山)、县西巷及原县府招待所周边 |
县委宣传部、县外经贸局 |
周 叶 红 云 宇 龙 |
|
县府宿舍以及主通道至东城路 |
县机关事务局 | ||
|
县府前东侧(东以广陵路为界、南以珠城东路为界、西以县前路为界、北以东城路为界) |
县广播电视台 | ||
|
县府前西侧(东以县前路为界、南以珠城东路为界、西以老城中路为界、北以东城路为界) |
县新闻中心 | ||
|
玉环商城周边(东以广陵路为界、南以玉兴东路为界、西以县前路为界、北以珠城东路为界) |
县供销总社、玉环商城、县林特局 | ||
|
新华丰超市周边(东以县前路为界、南以玉兴东路为界、西以老城中路为界、北以珠城东路为界) |
县新华书店、县体育局 | ||
|
康育小区(东以康育北路为界、南以玉兴东路为界、西以广陵路为界、北以珠城东路为界) |
县卫生局、琉泰大厦、县图书馆、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
社区 名称 |
责 任 区 域 |
共 建 单 位 |
办 事 处 联系领导 |
|
县 前 社 区 |
县前新村(东以玉坎河为界、南以珠城东路为界、西以老法院宿舍后为界、北以玉坎河为界) |
县人民法院、县经贸局 |
周 叶 红 云 宇 龙 |
|
体育中心(东以玉坎河为界、南以玉兴东路为界、西以康育北路为界、北以珠城东路为界) |
县体育中心 | ||
|
东 门 社 区 |
东门村部西至华东公寓 |
县府办 |
史 林 炜 友 荣 法 |
|
东门村部至东门桥 |
环山小学 | ||
|
老城外至瑶岙新村 |
县公安局 | ||
|
县东溪坑至民兵训练基地 |
民兵训练基地 | ||
|
华龙公寓至玄坛庙路 |
县政法委 | ||
|
玄坛庙以西至广陵路 |
县老龄委 | ||
|
东门路至东城路 |
县档案局 | ||
|
康育小区西至环山小学 |
县残联 | ||
|
康育小区东至东门桥 |
县民宗局 | ||
|
瑶岙超市至瑶岙岭脚 |
县妇幼保健所 | ||
|
邮政储蓄周边 |
县直属机关工委 | ||
|
垟 青 社 区 |
建设公司门口至城中路口、台胞站边小路及后面四周 |
县台胞接待站 |
林 林 曾 杰 香 |
|
建筑公司门口至工具厂边小路至老自来水厂门口 |
国际大酒店 | ||
|
波士公司门口至百工中学 |
粮食储备公司 | ||
|
凤凰山庄 |
县盐务局 | ||
|
波士公司山上小区 |
县外事办 | ||
|
电大门口至玉潭路至老自来厂门口至玉潭路三叉路口 玉兴路口至城北停车场 |
玉环电大 | ||
|
垟青巷至玉潭路三叉路口至后山 |
县公路段 | ||
|
干部寨至老自来水厂门口 |
县信用联社 |
|
社区 名称 |
责 任 区 域 |
共 建 单 位 |
办 事 处 联系领导 |
|
垟 青 社 区 |
老公路 |
县人民保险公司 |
林 林 曾 杰 香 |
|
公司门口路、建设支三路 |
县烟草局 | ||
|
建设支一路、支二路 |
县人民银行 | ||
|
建设路两条 |
县建设银行 | ||
|
城关工商所后面两条路、对面弄堂 |
城关工商所 | ||
|
建设路至城中路口 |
电影公司 | ||
|
建设路主路 |
城关卫生院 | ||
|
机关幼儿园周围四条路 |
县人武部 | ||
|
局门口至四方市场雕像 |
县海洋渔业局 | ||
|
四方市场周围 |
县水利局 | ||
|
榴岛棋牌室至中医院门口 |
县中行 | ||
|
茶堂街口至中买柴桥头 |
县总工会 | ||
|
水沟头至县西巷至西青街至三官堂 |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 | ||
|
中医院门口至党校桥下至西青街至党校桥下 |
物产总公司 | ||
|
玉兴西路至电大门口 |
县人大办 | ||
|
电大门口至党校桥边 |
城关派出所 | ||
|
西 溪 社 区 |
党校桥下、仙人洞溪坑、江西村 |
城关供电所、县委党校 |
郑 叶 玉 建 芳 明 |
|
老工具厂宿舍、西青岭脚 |
县政协办 | ||
|
马大上、宫后巷、干扰台 |
县中医院 | ||
|
杨府庙、付家里 |
县科技局 | ||
|
凤溪路、东青岭脚(东青岭溪坑) |
县统计局、县科协 | ||
|
玉溪巷、小山庙前后(江西村) |
县工商联 | ||
|
玉 潭 社 区 |
桥头至岭脚 |
县纪委、县统战部、县群工部 |
叶 开 锋 |
|
波士公司至百工中学 |
县台办、波士啤酒有限公司 | ||
|
汉宇中学门口至桥头 |
县教师进修学校、县汉宇中学 |
附件3:
城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管理水平,根据县城区环境整治百日竞赛活动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
一、牵头单位:城关办事处
二、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城管局、县文明办、县城建监察大队、县交警大队、城关派出所、各社区和共建单位
三、行动时间:8月29日,时间一天
四、整治范围:石井、垟青、西溪、西门、县前、东门、县东、南门、玉潭9个社区
五、整治内容:
1、溪坑清理;
2、乱占道、乱堆放、乱搭建、乱张贴清理;
3、社区内背街小巷等卫生死角。
六、参加人员
1、办事处领导、各科室人员到指定社区参加整治活动(具体见下表)。
2、社区各共建单位到所在社区的责任区域参加整治活动。
3、城管局负责落实临时垃圾中转站,并负责垃圾的终末处理。
七、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彻底消灭社区卫生死角,达到大街小巷路面整洁;屋前檐后无堆放杂物;溪坑水沟畅通,无垃圾及障碍物。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共建单位管理包干责任制。
八、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城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由办事处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牵头指挥协调,各责任单位全力以赴,各共建单位共同参与。整治活动以社区为单位,由社区联系领导负责,共建单位确定一位领导具体负责,把任务分解落实好。清理工具由参加单位自行落实。
2、充分发动。各社区和共建单位要充分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居民、单位干部、职工和志愿者积极投入该项活动,要通过活动,使社区所在单位和居民进一步树立起“社区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的观念,增强环境意识,促进卫生自律。
3、督查验收。本次活动由城关办事处和县城管局组织进行验收,时间为8月30日上午,凡整治不合格的单位,将责令其重新整治。
4、建立机制。通过本次活动,建立共建单位参与社区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卫生包干制度,卫生死角由共建单位长期负责管理,社区予以必要的配合和督促。
城关办事处环境卫生整治集中行动工作人员安排表
总指挥:吴福青 沈华栋;副指挥:蒋子良 时间:2006年8月29日
|
序号 |
整治范围 |
责任领导 |
工 作 人 员 |
卫生办 |
|
1 |
石井社区 |
曾志斌 李法早 |
陈先朋、吴云万、林 喻、金可旭、陈建英、潘林晓、金加传、颜佩丽、黄旭峰、项光旭、柳美华、周则利、郑祖满、张明华、汪云章、王 红、王蔚冬 |
李素娥 |
|
2 |
西门社区 |
曾良荣 陈海平 |
江新月、郑新芽、翁振美、许素琴、黄丽霞、李朝兴、李金勇、韩 蕊、陈岩富、黄友胜、胡文伟、虞彩莲、李祖利、陈 平 |
|
|
3 |
玉潭社区 |
叶开锋 张美英 |
林爱琳、董诚立、赵晓柳、葛忠兵、董素英、姜福聪、王海微、郑蓉旭、陈琳泓、王祥聪、黄爱菊、叶陈军 |
陈振木 |
|
4 |
垟青社区 |
林 杰 林曾香 |
吴玲明、余乃文、陈 阳、林 隆、徐定元、王法力、王小龙、余乃鑫、黄玉钿、王佩军、林仁才、成文锋、冯必峰、王丹峰、颜永清、江灵娟 |
王爱华 |
|
5 |
西溪社区 |
郑玉芳 叶建明 |
张桂清、王艳红、侯爱莲、陈玲素、张文锋、邢文芳、周陈木、林爱国、徐文清、姚银山、高智法、肖善亮、郑 锋、董礼初 |
林 瑛 |
|
6 |
县前社区 |
周红宇 叶云龙 |
林列霞、陈连根、蔡建荣、金 通、张银会、黄道华、于贻法、林第吒、张 皓、朱 斌、卢素娣、陈香玉、洪建军、连增钱 |
|
|
7 |
东门社区 |
史炜荣 林友法 |
曾华贵、侯号建、高时英、董旭燕、胡文静、谢文瑶、胡彩琴、陈 丹、林尚灵、熊加强、颜孙富、蔡其国、倪王根、周 露、张苏菲、叶 丽 |
黄彩茶 |
|
8 |
县东社区 |
郑达锦 陈所美 |
郑达春、苏招娣、吕玲娣、彭爱花、陈紫燕、邵爱华、叶丽霞、林素芬、林 玲、陈士华、叶胜英、叶海蓉、林爱文、施美梅、吴珍兰、盛正钗 |
|
|
9 |
南门社区 |
章 敏 葛水才 |
金慧琼、阮善贵、叶拥军、林丽彬、钟加树、徐泮元、徐建华、林香娇、陈文斌、邵英松、章志海、颜邦光、陈祥胤、徐灵雪、张文邦、林德志、葛定雪 |
吕珠聪 |
|
备注 |
1、留守人员:党政办:林书琴,社区服务中心:黄连娟,“双违”办:陈俊卿 2、宣传报道:郏宣林、骆汉婧 3、卫生办杨宗清、肖金标负责落实垃圾处理堆放点联系等面上事务工作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