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建立鸡山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的
通 知
各村、乡属各单位:
为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乡实际,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鸡山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及工作站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沈卫东
副组长:许锦伟
成 员:王令聪 陈文革 张维彪 庄超超 陈坚林
张小方 张文强 陈贵夫 尤先福 黄玉华
郑和兵 陈忠宝
下设办公室:
主 任:张小方(兼)
成 员:黄德轩 陈立东
鸡山乡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