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镇属各单位:
为巩固和深化我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推动移风易俗,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八荣八耻”,以提高农村文明程度为根本,以倡导文明节俭办婚丧事为重点,以坚强的决心、有力的措施、务实的作风,教育和引导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崇尚文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形成婚事从新、丧事从简、文明节俭办婚丧事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快芦浦“两个社会”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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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镇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巡查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协调各村开展工作,巡查队负责全镇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的管理和检查。
三、方法步骤
开展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从2006年8月开始,在2007年5月中旬结束,具体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6年8月1日——9月10日)
1、成立镇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巡查队。
2、落实有关宣传事项,编印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十问十答、致全县人民的公开信等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制作宣传标语等。
3、建立党员干部分级上报备案制度和签订丧户责任书制度,制作党员干部操办婚事上报备案登记表、党员干部操办丧事上报备案登记表、党员群众丧事大操大办整治责任书。涉及到县管干部的(含助理)要向县纪委上报备案登记表,镇机关党员、干部及村干部要向镇纪委上报备案登记表,农村普通党员向村党支部上报备案登记表。农村党员群众举办丧事必须向镇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并签订有关责任书。
4、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召开班子会议讨论镇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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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9月11日——9月15日)
1、组织召开全镇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动员会(
2、制定宣传方案,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3、纪委、民政、警务区设立举报电话:7141441、7141307、7141442,动员群众举报。
(三)集中整治阶段(2006年9月16日——10月16日,2007年3月5日——4月6日)。
1、镇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巡查队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突击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2、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督查活动。
3、严厉查处婚丧事大操大办违规行为。
(四)日常整治阶段(2006年10月17日——2007年3月4日,2007年4月7日——4月30日)。
1、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狠抓职责落实,做好日常整治工作。
2、镇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查队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日常性的检查、督促活动。
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大力宣传工作进度,深入宣传整治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总结完善阶段(2007年5月1日——5月中旬)。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切实解决存在的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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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和问题,部署下一步日常性管理的任务和措施。
2、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发动群众深入持久地参与查禁工作。
四、工作要求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高度,从加快建设“两个社会”的高度,全力以赴把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加大移风易俗工作力度,坚持依法办事,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掌握政策,坚决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婚丧事大操大办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1、党员干部操办婚事上报备案登记表
2、党员干部操办丧事上报备案登记表
3、党员、群众丧事大操大办整治责任书
中共芦浦镇委员会
芦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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