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要求列入2006年标准农田建设立项的
请 示
县土地局:
芦浦大塘村、小塘村、井头村标准农田位于大塘里外前门和小塘三角眼塘和庙后塘。总面积500亩,规划内土质面积肥沃,水源泉充足。为了发展高效农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本镇按照县政府有关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实施意见中的要求,提高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大塘、井头、小塘村的现状,进行标准农田建设,敬请贵局给予批复为盼。
芦浦镇人民政府
抄送:县府办、农业局、县农办、陈明迪副县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