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机关各科室:
现将《玉环县教育局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予以贯彻落实。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玉环县教育局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
工作方案
根据玉环县委办公室、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通知》(玉县委办[2006]132号)精神,为切实化解教育系统各种矛盾纠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力做好“民师”和其它教育信访工作,深化“平安玉环”建设,确保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玉环“两个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涉及教育系统和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重点抓好少数被辞退“民师”群体性上访问题。通过排查调处,力争使教育系统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民师”集体上访事件减少,不发生大规模到市去省赴京上访,不发生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三、工作步骤
根据县里统一部署,本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10月18日至10月底)
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建立教育系统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
(二)集中排查阶段(10月26日至11月5日)
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彻底调查掌握各种不稳定因素,并进行分类。要把“民师”骨干和频繁上访的人员作为重点,通过各种力量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及时汇总,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
(三)集中调处阶段(11月6日至12月10日)
要按照《信访条例》,认真做好教师上访的接访工作,把问题解决在本部门。对于绝大多数“民师”,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少数经教育仍继续策划组织集体上访的“民师”,要采取有效的稳控措施。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1日至20日)
要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改进工作,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是教育局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深化“平安玉环”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县教育局成立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姚碧松,副组长倪贤相、潘善云、陈高锋、沈兴勇,成员黄苏良、詹志山、李冰、陈匡坚、林基、陈文其、刘华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审计科,办公室主任李冰(兼)。全体同志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敏锐性和责任感,强势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各科室各司其职、相互衔接、整体联动,共同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三)转变作风,扎实工作。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第一线,真正把各种不稳定因素排查出来,化解下去。要着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密切党和政府同群众的联系,树立立党为公、执教为民的良好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