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民办学校:
根据玉教基[2005]2号《关于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通知》要求,凡2005年度未被评为县级“平安校园”的学校,要根据《玉环县中小学“平安校园”评估标准》开展自查工作,并在11月24日前,向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填写好《玉环县中小学“平安校园”申报表》一并送交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同时组建档案以备检查组考评。考评时间在11月底,具体时间另定。
同时,我局对2005年度获得县、市级“平安校园”称号的学校,每年将实行复查验审制。复查验审工作按照考评评估标准执行。对复查优秀的学校县考核组将推荐申报为市级“平安校园”。对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原荣誉称号,收回铜牌。请各校对照评估标准,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复查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玉环县中小学“平安校园”评估标准》
附件2:《玉环县中小学“平安校园”申报表》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
玉环县中小学“平安校园”评估标准
一、组织领导体系(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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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权重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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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层安全工作责任 |
70 |
1、学校负责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落实。 2、有创建平安校园领导班子,并配备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 3、有创建平安校园的当年目标、计划。 4、定期研究分析校园、师生安全问题。 |
1、人员明确得10分。 2、有创建领导班子和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得10分。 3、有当年创建目标、计划得20分(无,得0分)。创建目标计划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扣10分。 4、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会议、活动(校园平安情况排查分析研究部署)得30分。有会议、活动,无记录扣10分。 |
1、查看学校文件。 2、查看学校文件。 3、查看资料。 4、查看会议、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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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安全工作责任 |
30 |
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
落实得30分。不完全落实扣10分;没签不得分。 |
查看责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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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人员 |
20 |
安全保卫人员落实。 |
有安全保卫人员得20分。无安全保卫人员不得分。 |
查看资料和实地考察。 |
二、制度建设(1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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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权重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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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制度 |
20 |
有门卫、巡逻、实验室、重点部位、场所、学生生活区安全保卫制度。 |
有制度得20分。制度不全扣10分。 |
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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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安全制度 |
30 |
有教学、实验、社会实践、学生外出活动安全制度。 |
有制度得30分。制度不全扣10分。 |
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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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制度 |
20 |
教学区、学生公寓和重点部位(实验室、油库、变电所、炊事房等)有消防制度。 |
有制度得20分。制度不全不得分。 |
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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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制度 |
20 |
有卫生防疫制度。 |
有环境、食堂卫生制度(包括卫生保洁制度、从业人员卫生规范、食品采购制度)、疫病防治制度得20分。制度不全扣10分。 |
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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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制度 |
20 |
有校园交通安全制度。 |
有车辆通行和停放制度得20分。制度不全扣10分。 |
查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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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应急机制建设 |
30 |
1、有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2、建立快速反应组织。 |
1、有预案得10分。 2、建立快速反应组织得20分。 |
1、查看资料。 2、实地考察和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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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工作经费保障 |
30 |
安全保卫经费落实。 |
有安全保卫专项工作经费得30分。 |
查看学校资金安排。 |
三、安全和法制教育(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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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权重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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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和法制教育 |
40 |
1、开展安全教育 2、开展法制教育,发挥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作用 |
1、开学和期末各进行1次面向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得20分,少1次扣10分。 2、开学和期末各进行1次面向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得20分,少1次扣10分。 |
1查看资料或访问学生。 2、查看资料或访问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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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和法制宣传 |
40 |
开展安全和法制宣传。 |
每学期组织1次有主题的安全和法制宣传活动;平时在校园都能看到安全和法制宣传内容得40分。少1项扣20分。 |
查看资料;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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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和法制教育涉及面 |
40 |
人人知晓本学期学校组织的安全法制教育。 |
每个学生都知晓得40分。有1个学生不知不得分。 |
抽样访问5个学生。 |
四、常规管理工作(1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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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权重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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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 |
70 |
1、每周排查校园治安隐患。 2、校园治安情况每天有台帐;校园或学生发生的治安事件有台帐、有分析。 3、校门、重点部位值班和巡逻正常。 4、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学生守纪情况良好。 5、外来人员管理规范。 6、有与公安配合的联防机制。 |
1、有排查、有台帐得10分。有排查、无台帐扣5分。 2、有台帐;校园或学生发生的治安事件有清楚的原因分析得10分。无台帐扣5分;无原因分析扣5分。 3、正常得10分。不正常不得分。 4、管理规范、秩序良好得20分。 5、外来人员管理制度齐全,保安措施落实得10分。 6、有与公安配合的联系办法,使校园涉法问题能得到及时处置得10分。无联系渠道或无办法不得分。 |
1、查看记录。 2、查看记录。 3、实地考察。 4、查看资料和实地考察。 5、查看资料和实地考察。 6、听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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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 |
40 |
1、消防设施健全、正常。 2、组织学生消防演练。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4、教学区和学生宿舍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
1、健全、正常得10分。不全或超过安全使用期不得分。 2、一学年内组织学生参加演练不少于1次得5分。未演练不得分。 3、一学年内不少于4次(消防)安全检查得5分。少于4次不得分。 4、无此现象得20分。违规不得分。 |
1、实地考察。 2、查看资料或询问学生。 3、查看资料。 4、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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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管理 |
40 |
1、校园整洁干净。 2、学校有应急救治和疾病预防措施。 3、有心理健康咨询员。 |
1、校园整洁;道路干净、通畅;楼道无堆积物;公共设施配套完好得10分。不达标扣5分。 2、有措施得20分。无措施扣10-20分。 3、有人员得10分。 |
1、实地考察。 2、实地考察。 3、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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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管理 |
10 |
校园车辆停放及通行规范。 |
车辆停放整齐,且通行规范得10分。车辆摆放杂乱无章扣5分;自行车带人、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或超速行驶扣5分。 |
实地考察。 |
五、预警机制(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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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权重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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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预警 |
80 |
1、安全信息员队伍。 2、有处置突发事件组织、人员。 3、报送安全稳定信息及时。 |
1、有安全信息员队伍得20分。 2、有得30分。不健全扣10分。 3、及时报送得30分。迟报扣10分;不报不得分。 |
1、询问或查看资料。 2、询问或查看资料。 3、有关部门提供资料。 |
六、处置能力(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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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权重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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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学生打群架、斗殴等学生群体性事件 |
20 |
工作人员的经历与经验。 |
工作人员数量足够,并具有一定经验得20分。人手缺乏扣10分,经验不足5分。 |
查看预案有关内容和通过座谈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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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学生伤亡或重大灾害性事件 |
20 |
工作人员的经历与经验。 |
工作人员数量足够,并具有一定经验得20分。人手缺乏扣10分,经验不足5分。 |
查看预案有关内容和通过座谈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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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周边事件 |
20 |
工作人员的经历与经验。 |
工作人员数量足够,并具有一定经验得20分。人手缺乏扣10分,经验不足5分。 |
查看预案有关内容和通过座谈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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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反应 |
40 |
处置突发事件迅速。 |
处置突发事件迅速得40分。 |
通过座谈了解。 |
七、实际成效(2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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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
权重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评分方法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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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件情况 |
175 |
1、一学年内无群体性事件或学生打群架、斗殴事件。 2、一学年内无重大火灾或爆炸事件。 3、一学年内无食物中毒事件。 4、一学年内无一次性学生3人以上非正常死亡安全事故。 5、一学年内无在校学生意外死亡事件。 |
1、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和学生打架斗殴事件得50分。发生1起群体性事件扣30分;处置不善再扣20分。发生1 起学生打架斗殴事件(以公安介入处理为准)扣20分。 2、未发生得40分。发生1起一般性火灾扣30分;处置不善再扣10分。 3、未发生得25分。发生1次3人以上中毒事件扣10分;处置不善再扣10分。 4、未发生得40分。 5、学生0死亡得20分。比上年下降得10分;与上年持平得5分;比上年上升不得分。 |
1、查看学校和公安部门提供的资料。 2、查看学校和消防部门提供的资料。 3、查看资料和当地卫生部门提供的资料。 4、查看学校和当地安全部门提供的资料。 5、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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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法犯罪情况 |
30 |
一学年内无学生违法犯罪。 |
零违法犯罪(以公安、司法部门立案为准,包括拘留)得30分。与上年持平得20分;每比上年上升1个千分点扣10分。 |
查看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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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影响校园稳定事件 |
30 |
1、一学年内校园无校园骚乱事件或“法轮功”邪教、非法宗教等活动。 2、无上访事件。 |
1、校园平安,公安部门无有关记录得20分。发生1 次扣10分。 2、一学年内无上访情况得10分。每发生一起扣5分。 |
1、查看资料。 2、上级部门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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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价 |
15 |
学生对校园稳定的评价。 |
95以上学生认为在校学习、生活有安全感得15分。每下降5扣10分。 |
抽样50个学生或1个班学生问卷调查。 |
附件2:
玉环县中小学“平安校园”申报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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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所在地 |
镇 (乡) 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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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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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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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性质 |
公办 民办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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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性质 |
普通高中 安全中学 职业高中 中专 技校 初中 小学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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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主要负责人 |
姓名: 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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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模 |
在校生: 人;教职工: 人;合计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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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学校 创建活动 有关部门 |
公安 |
主要负责人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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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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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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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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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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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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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情况 |
评估项目 |
得分 |
预警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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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体系 |
处置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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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
实际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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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和法制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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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管理工作 |
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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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
另附书面报告 | |||||
注:对照文件和评估标准说明申报理由,文字应简明扼要。对达不到评估项目标准得分的,需具体说明存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