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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10月份以来,我县天气持续晴好,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加上部分镇乡防火措施没有到位,致使发生多起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至目前,共接到各类火情报警27起,其中坎门办事处、陈屿办事处、楚门镇各5起,龙溪乡4起,城关办事处3起,干江镇2起,清港镇、芦浦镇、海山乡各1起。特别是楚门镇连续发生了2起,坎门办事处和龙溪乡各发生1起过夜火,虽然过火面积和受害面积都不大,但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分析森林火灾的发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森林消防队伍组建不规范,有些镇乡的森林消防队以民房专职消防队和市容队为主,工作责任心不强、扑火经验不足,队伍也不属于分管农业副镇乡长管理,有时政令难以畅通。二是资金保障不足,有些镇乡森林消防队虽然素质较高,但是承包费用过低,又未能及时兑现,挫伤了扑火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三是火灾扑救不及时,有些镇乡接到火情报告后,没有组织足够的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火场,贻误了扑火时机。四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地方没有树立“小火当作大火打”的思想,没有及时请求支援,直到火势无法控制时才请求支援,造成扑火时间拉长或损失增大。五是有些镇乡发生火灾时,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没有及时赶赴火场,导致信息不通,扑火队伍没人指挥调度。六是明火扑灭后,余火清理不彻底,留守人员和留守时间不足,造成死灰复燃。七是发生在镇乡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镇乡之间相互协作不够。八是火源管理不严,护林队伍力量不足。九是有些镇乡领导对森林防火队伍建设不够重视,发生火灾时未靠前指挥。
针对上述问题,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生态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要按照《玉环县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各镇乡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森林防火工作,抓好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采取镇乡干部管片、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办法,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镇乡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在集镇和进山入林的主要道口等重点地区要通过标语、森林防火小册子、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
三、要进一步落实森林火灾预防措施。各镇乡要坚持“疏、导、堵”相结合,全面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野外用火管理。要按要求落实巡山护林人员,明确职责、管护范围和奖惩措施等。要充分发挥巡山护林队伍的作用,加强巡逻检查,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在继续加强规范化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同时,要抓好村级森林扑火突击队的建设,做到“村自为战”,努力克服扑火力量不足的困难。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搞好备勤,保持临战状态,确保各种扑火器材的齐备、完好。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出动,及时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并留足看守人员,清理火场,严防死灰复燃。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